(12)為本身所恭敬的人或與本身有短長乾係的人,他們奉求本身的事情要先做,然後再做其他的事情。
(2)本身熟諳的事情優先去做,不熟諳的放在前麵。
以上措置各種事情的挨次,看上去是合適常理的,但如果用高效的事情標準去衡量,則是分歧適要求的。
我們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偶然還免不了被一些囉嗦龐大的事情所困擾,因此常常被搞得筋疲力儘、暈頭轉向,乃至火冒三丈。但當我們靜下心來當真地想一想,或許會發明這類令人煩躁的局麵的產生,美滿是因為我們的體例不恰當,冇有分清主次,乃至被一些貌似火急的事情所利誘,因此形成事情效力的低下。我們無妨察看一下,人們在措置各種事情時的狀況,也就是前後挨次。
倘若變更一種體例,先把石子倒出來,再倒入沙子,你會發明,沙子把石子的空地都填滿了,而沙石之間的小空地,還能夠容下水。
(8)彆人的事情先做,本身的事情後做。
(3)能夠在明天完成的事,也就是不太要緊的事。
這類做事的原則已經在麥肯錫獲得遍及履行,並已成為一種思惟風俗和事情體例。每當開端一項事情,大師都會起首衡量一下各個環節的輕重緩急,也就是哪些要優先去做,哪些能夠緩一下,稍後再做。老是將最首要的環節放在首位,事事如此,每天如此,不管是長遠打算還是近期目標,都遵循如許的思路實現。如許再去看前麵所描述的13個做事挨次,我們能夠發明此中最首要的是第九條“告急的事情先做,不急的事情後做”。通過察看我們會發明,在平常事情中,人們凡是會把大多數時候用在告急的事情上,即遵循事情的急與不急來製定前後挨次,而不是把事情是否首要當作前提。因而,在人們措置事情時就呈現瞭如許三個層次:(1)必然要在明天完成的事,也就是當前最要緊的事。
假定你麵前有一杯水、一杯沙子和一杯石子,你必須將這三杯東西裝進一個杯子中,你該如何做呢?或許很多人都會先把沙子倒進杯中,因為沙子看似占的空間比較少,這就如同人們在做事情時會挑選先做告急的事,因為告急的事凡是都是一些小事,很輕易完成。
(5)質料齊備的先做,不全的後做。
(2)明天應當完成的事,也就是比較要緊的事。
(10)風趣的事情先做,古板的事情後做。
(13)已經產生的事情先做,未產生的事情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