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男女兩小我的事情。但在疇昔倒是以男人為主的事情,結婚被視為是男人立室了,而女人則是到男人家裡去餬口,成為男人家中的一員。婚後出世的孩子也被視為男人家庭的後代,取名時則冠以男方的姓氏。
以是現在呈現了一種新出世的孩子名字前冠上以父母的姓氏構成的複姓的定名體例。這類征象的呈現是一種功德,申明婦女在爭奪家庭職位劃一方麵有了嚴峻衝破。但是這也引來連續串的題目,那就是將來這個以複姓定名的孩子結婚後生下的孩子該如何定名?如果遵循他父母給他定名的體例,那他就應當在他的孩子的名字前冠上他和妃耦的姓。如果他剛好也找了一個以父母的姓氏構成的複姓定名的妃耦,那他們的孩子豈不要在名字前冠軍上四個姓?那四姓孩子長大結婚生了孩子定名,豈不要在名字前冠軍上八個姓?那八姓孩子的孩子豈不要冠十六個姓?那十六姓孩子的孩子名前該冠幾個姓?我不敢想像了......固然爭奪男女劃一是功德,但如許給孩子定名的體例我卻不敢苟同。因為它不但違揹我們中國人傳統的定名風俗,在實際中也不具有可操縱性。您能想像一小我的名字前冠著十幾個姓的模樣嗎?
或許會有人說,既然男女劃一了,乾脆就打消姓氏算了。為了讓孩子跟誰姓的題目弄出這麼多的社會題目來,還不如不要的好。事情卻冇有這麼簡樸,起首姓氏文明已經傳播了幾千年了,不是說打消就能打消的。這不但是一個風俗題目,另有個汗青傳承和歸屬題目。比如說當我們講到如許一個定義,中華民族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文明史的陳腐民族,是天下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她有著廣博高深的民族文明,曾有過對天下文明有側嚴峻影響的四大發明。她的群眾曾建立過繁華昌隆的國度,也接受過被列強欺負和奴役的磨難。實現中華民族的巨大答覆是我們的任務。我們之以是敢肯定和承認這就是我們的汗青,是因為我們有著一個共同的稱呼:中國人。恰是這個稱呼讓我們肯定我們的疇昔,也指引著我們的將來。對於一個家庭也是如許,我們要曉得我們的前輩是甚麼樣的人,走過甚麼樣的路,留給我們甚麼樣的財產或是甚麼樣的經驗,接下來我們該如何做,我們要去處那裡。而把這統統統統串連在一起的,就是我們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