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通往幸福的路上_夫妻平等了,子女的姓氏該跟誰?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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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國開端大力推行打算生養政策。為了改君子們重男輕女的看法,當時曾編過一個怪誕故事。故事中說因為人們都隻想要男孩,女孩出世率大大降落。乃至於數十年後,社會上隻要男性而冇有女性了。到了結婚春秋的小夥子們無處去找工具,他們個人上街遊行以表達心中的不滿,打出的橫幅是“我要媳婦!”這個故事的作者想通過這個故事奉告人們。女性對這個社會也是很首要的、不成貧乏的。但這對改君子們重男輕女的看法卻冇有多大幫忙。有調查顯現,當今社會男性要多於女性。固然這類男女比例失衡的狀況,還冇有嚴峻到讓男人個人上街遊行討要媳婦的程度。但如果按1比1的擇偶形式推算的話,還是會有些男性找不到老婆的。這充分證明在疇昔的幾十年裡,人們重男輕女的思惟仍然嚴峻。人們重男輕女的看法之以是如此根深蒂固,並不是人們以為當今社會不需求女性,或女性不首要,而是在女性的社會角色中冇有家庭擔當人這一身份。而人們都但願本身的家庭能持續下去。這才使得人們對男孩特彆看重,乃至包含女性也把男孩看的比女孩重。

有一種觀點,以為愛是一種循環。因為人們發明男孩兒長大後,常常會挑選具有本身母親本性品格的女性作朋友;而女孩子長大後,常常會挑選具有本身父親本性品格的男性作朋友。這是因為父母還承擔著教誨後代的任務,而這類教誨主如果通過言傳身教潛移默化停止的。父母作為後代最靠近的人,也是後代生長過程中最後最直接的仿照對像。詳細到小我,則是男孩兒會仿照父親的行動體例,成果他挑選朋友時就會挑選像母親那樣的人,因為這是父親的挑選。而女孩子會仿照母親的行動體例,成果她挑選朋友時就會挑選像父親那樣的人,因為這是母親的挑選。從這裡我們能夠看出,男孩多數會擔當父親的本性和行動特性,而女孩多數會擔當母親的本性和行動特性。既然是如許,那麼男女結婚生下孩子後,如果是男孩何不就讓他隨父姓,如果是女孩何不就讓她隨母姓。

以是現在呈現了一種新出世的孩子名字前冠上以父母的姓氏構成的複姓的定名體例。這類征象的呈現是一種功德,申明婦女在爭奪家庭職位劃一方麵有了嚴峻衝破。但是這也引來連續串的題目,那就是將來這個以複姓定名的孩子結婚後生下的孩子該如何定名?如果遵循他父母給他定名的體例,那他就應當在他的孩子的名字前冠上他和妃耦的姓。如果他剛好也找了一個以父母的姓氏構成的複姓定名的妃耦,那他們的孩子豈不要在名字前冠軍上四個姓?那四姓孩子長大結婚生了孩子定名,豈不要在名字前冠軍上八個姓?那八姓孩子的孩子豈不要冠十六個姓?那十六姓孩子的孩子名前該冠幾個姓?我不敢想像了......固然爭奪男女劃一是功德,但如許給孩子定名的體例我卻不敢苟同。因為它不但違揹我們中國人傳統的定名風俗,在實際中也不具有可操縱性。您能想像一小我的名字前冠著十幾個姓的模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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