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_第二十一章噬嗑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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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陽居陽位。“屨校”就是將人的腳套住,連腳指也套起來。這個“趾”實際上是指人的腳指骨,將其套住,人就冇法行走了。但又講到“無咎”,無咎就申明這隻是一個小的科罰。“校”也是刑具,和“屨”的感化差未幾,隻要套到腳上,令人冇法行走。這裡另有一層意義,是指不讓人往阿誰犯法的門路上走,這不但僅是一個懲罰,同時又是一種標準和製約。“不可”就是不往犯法路上行。

爻辭剖析

“膚”,是皮膚。“滅鼻”,大要看就是將鼻子割了。當代有這類科罰,有割鼻子的,割耳朵的,這裡的“滅鼻”不是將全部鼻子割掉,而是割一點,還是指一種較輕的科罰。無咎就是通過這麼一種科罰,將題目措置好,達到了“嗑”的結果,也就“無咎”。

爻辭剖析

“何校”的“何”是負荷,也就是承擔;“校”是刑具。從“滅耳”能夠看出是帶在肩上,或脖子上,將耳朵一起夾住了。這裡用了“凶”字,是指甚麼凶呢?“何校滅耳,聰不明也。”這裡“聰”是指“耳朵”。

關頭是說你必必要有沉著的腦筋、判定的辦法,還要秉公法律。以是說,“得”既是件費事事,但又是件功德。“未光也”,事情措置了,那“嗑”的結果也有,如許也就行了。但仍有美中不敷的處所,這就是“未光”的意義。這還是從陽爻居陰位上來看的,因為陽剛之人常常會豪情用事,多少有點過火、過激。但他的動機是正的,固然體例上有點過火,但終究還是吉。

象曰:貞厲無咎,恰當也。

爻辭剖析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申明這一卦三陰三陽,陰陽參半,剛柔相間而不相雜,故稱“剛柔分”。“剛柔分”有明辨之象,噬嗑是講“用獄”的,而明辨乃是察獄的底子。又“剛柔分”與“雷電合”聯絡起來正構成“噬嗑而亨”的全過程。“剛柔分”是靜態的,有高低未動,將噬未噬之象。“雷電合”是靜態的,是下動上明,已噬已嗑之時。“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完整地表達了由未噬而噬,由噬而嗑,由嗑而亨的全過程。“柔得中而上行”,指的是六五。六五以柔爻居剛位,是為位不當。但是六五以柔得中而居尊位,這一點非常首要。用獄之事,過柔則失之寬,過剛則失之暴。六五不重柔不重剛,而是以柔居剛且得中,用獄最為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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