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的的不算,光我這身衣服和皮鞋就值一萬五千塊錢!
當曉得我是溪藍承諾收下的,花姐舒展著雙眉圍著我轉了好幾圈,終究打了個響指,讓我跟著她出去。
街哥,是我們當時對一些社會上閒散小地痞的稱呼。
有趙平這個散打鍛練罩著我,我在他家四周的這條街上倒是混了一段好日子。
她問趙平這個小孩是誰,趙平瞄了我一眼,笑說我是他的遠房親戚。
歸正不管如何說吧,我在GZ市熟諳了趙平這麼一小我。
孃的,一萬五!
擦鞋攤子但是我當時用飯的全數產業啊,目睹這小子脫手,我本能的就把手裡的鞋刷子摔在了他的臉上。
以是當吳洪斌部下的馬仔來到我麵前問我要錢的時候,我隻能奉迎的一笑,因為我的兜裡滿打滿算隻要150塊錢,底子就拿不出人家要的200塊錢。
花姐,是這家會所的二號人物。
這裡魚龍稠濁,甚麼鳥人都有,你腦筋裡能夠想像的統統事情,在這座喧嘩的都會裡,每天都會上演產生。
提起我和趙平的相遇,這裡另有個故事。
這間會所的老闆是一個二十七歲的仳離女人,她叫溪藍,這裡的人都管她叫藍姐。
我當時的擺攤地點,是荔灣區橫通百貨門前的那條街。
她是整間會所實際上的辦理者,也是溪藍的管家,兼保母,兼秘書,兼老媽子,還是她最好的閨中好友。
當我從換衣間裡走出來的時候,花姐的眼裡再次閃過了先前的那種驚奇。
他叫趙平,是一個散打會所的鍛練。
但是礙於人家手裡的棍子和權勢,有些怕事的人還是乖乖交了這筆錢,而有些不怕事的人,終究的了局,就是被人家砸了攤位,一頓暴揍,打的頭破血流。
說他們是遊手好閒的大齡青年,他們又爭強鬥狠,敢打敢拚。
那一天也算我點背,十一月份的GZ市,說冷不冷,說熱不熱。
我們這條街上的街哥老邁,名叫吳洪斌。
跟在花姐的身邊,我把我這十四年來的很多“第一次”都進獻給了她。
第一次坐上私家車,第一次進了豪華沐浴中間,第一次享用他報酬我搓澡,第一次進了初級的剃頭店,第一次脫下陳舊的活動服,換上了筆挺的小西裝,第一次戴上了腕錶這類豪侈的東西。
從那天起我就冇敢再從吳洪斌的街上混飯吃,我把攤子搬到了離趙平家不遠的一條街,偶然候免費幫他保養一下皮鞋,算是感激他那天的相救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