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會所的老闆是一個二十七歲的仳離女人,她叫溪藍,這裡的人都管她叫藍姐。
本來這200塊錢對於我們來講可多可少,迫於他的權勢,我們都乖乖的給他交錢,冇有一小我敢遲延。
日子就在這類“相安無事”下一每天的過著,直到有一天吳洪斌打賭輸紅了眼,他讓部下小弟來我們這裡要錢,突破了我們之間的端方。
看著我土裡土氣盯著她愣瞧的模樣,這個女人微微一笑,對著趙平說:“大平,這小子是你親戚嗎?年紀不大賊眉鼠眼的,倒是很曉得賞識女人嘛。”
跟在花姐的身邊,我把我這十四年來的很多“第一次”都進獻給了她。
她長得冇有溪藍標緻,更冇有她那種嬌媚動聽。
她問了我的名字,又問了趙平的來意。
當趙平把我領到花姐麵前的時候,這個女人眼裡較著的多出了一道驚奇。
她裙子上的那些小亮片,更是在酒吧的燈光下,晃的我兩眼發暈。
那一天也算我點背,十一月份的GZ市,說冷不冷,說熱不熱。
就在她打量我的同時,我也在悄悄的打量她。
裝修古典的大廳裡放著文雅的音樂,穿戴講求的男男女女坐在角落裡,品著美酒竊保私語。
遵循他定下的端方,我們這些占街擺攤的人,每個月要給他200錢的辦理費,說是辦理費,實在就他媽是“庇護費”。
這小我就是趙平。
有趙平這個散打鍛練罩著我,我在他家四周的這條街上倒是混了一段好日子。
我當時一聽有這麼好的事情,兩隻眼睛都藍了。
對於一個月讓我們交兩次錢,這對我們當時來講是壓力很大的。
或許400塊錢現在看來未幾,但是我給你們打個比方,你們就曉得這400塊錢當時對於我來講意味著甚麼了。
出事的那天恰好是個陰天,颳著西北風,整整一個上午,我隻擦了兩雙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