箏歌(清穿皇太極)_第146章 與明議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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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歲迄工,遂為關外重鎮。桂,良將,而崇煥勤職,誓與城存亡;又善撫,將士樂為極力。由是商旅輻湊,流移駢集,遠近望為樂士。遭父憂,奪情視事。四年玄月,偕大將馬世龍、王世欽率水陸馬步軍萬二千,東巡廣寧,謁北鎮祠,曆十三山,抵右屯,遂由水道泛三岔河而還。尋以五防敘勞,進兵備副使,再進右參政。

忠賢因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老氣,崇煥遂乞休。中外方爭頌忠賢,崇煥不得已,亦請建祠,終不為所喜。七月,遂允其歸,而以王之臣代為督師兼遼東巡撫,駐寧遠。及敘功,文武增秩賜廕者數百人,忠賢子亦封伯,而崇煥止增一秩。尚書霍維華不平,疏乞讓廕,忠賢亦不準。

至五年夏,承宗與崇煥計,遣將分據錦州、鬆山、杏山、右屯及大、小淩河,繕城郭居之。自是寧遠且為本地,開疆複二百裡。十月,承宗罷,高第來代,謂關外必不成守,令儘撤錦、右諸城守具,移其將士於關內。督屯通判金啟倧上書崇煥曰:“錦、右、大淩三城皆前鋒要地。倘出兵退,既安之民庶複播遷,已得之封疆再淪冇,關表裡堪幾次退守耶!”崇煥亦力圖不成,言:“兵法有進無退。三城已複,安可輕撤?錦、右擺盪,則寧、前震驚,關門亦失保障。今但擇良將守之,必無他慮。”第意堅,且欲並撤寧、前二城。崇煥曰:“我寧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不去。”第無以難,乃撤錦州、右屯、大、小淩河及鬆山、杏山、塔山守具,儘驅屯兵入關,委棄米粟十餘萬,而滅亡載途,哭聲震野,民怨而軍益不振。崇煥遂乞終製,不準。十仲春進按察使,視事仍舊。

《明史·袁崇煥傳》:三月,複設遼東巡撫,以崇煥為之。魏忠賢遣其黨劉應坤、紀用等出鎮。崇煥抗疏諫,不納。敘功,加兵部右侍郎,賚銀幣,世廕錦衣千戶。

未幾,熹宗崩。莊烈帝即位,忠賢伏法,削諸冒功者。廷臣爭請召崇煥。其年十一月擢右都禦史,視兵部添注左侍郎事。崇禎元年四月,命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所司催促上道。七月,崇煥入都,先奏陳兵事,帝召見平台,慰勞乃至,谘以方略。對曰:“方略已具疏中。臣受陛下特眷,願假以便宜,計五年,全遼可複。”帝曰:“複遼,朕不吝封侯賞。卿儘力解天下倒懸,卿子孫亦受其福。”崇煥頓首謝。帝退少憩,給事中許譽卿叩以五年之略。崇煥言:“聖心焦勞,聊以是相慰耳。”譽卿曰:“上賢明,安可漫對。異日按期責效,何如?”崇煥憮然自失。頃之,帝出,即奏言:“東事本不易竣。陛下既委臣,臣安敢辭難。但五年內,戶部轉軍餉,工部給東西,吏部用人,兵部調兵選將,須中外事事呼應,方克有濟。”帝為飭四部臣,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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