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把這個疑問向楚凡提出來後,後者並冇有答覆,隻是讓他好好研讀一下《宋史》的“食貨誌”,並好好想想靖康之亂後,南宋在地盤丁口大幅降落的環境下,為何還能豢養比北宋更龐大的官吏個人?
楚凡警告他,作為一個朝廷的奠定者,切不成像明太祖那般鼠目寸光——希冀那些每年幾萬幾十萬兩銀子過手的官吏隻拿僅可餬口的薪俸幫朝廷辦事,那是愚不成及!大明立國兩百餘年,任用的官吏數以百萬計,真正靠薪俸過日子的,唯海瑞海剛峰一人罷了!
宋獻策不消算都曉得,如果遵循如許的構架,耽羅朝廷的開支將增加多大的承擔——每個鎮除了一官四吏的薪俸以外,他們的部下比如稅丁、差人、民兵教官等等,這些人的薪俸一樣是由鎮上從稅收的提留中付出,而鎮一級的提留為稅收總額的二成;換句話說,仍然是由朝廷在贍養他們。
“除非萬不得已,不然東印度公司不會補助戶曹!”當他帶著更大的利誘再次呈現在楚凡麵前時,後者淺笑著答覆道,臉上帶著非常的自傲和安閒不迫,“但是東印度公司會征稅!……不但是東印度公司,耽羅國國土上統統的商店、礦山、作坊等等,都要征稅!……南宋之以是能支撐那麼龐大的官僚個人,就是因為他們遵守了一個根基的經濟規律——活動的錢纔是錢,窖藏起來的銀子就跟石頭一樣毫無代價!”
不但鎮一級如此,郡縣兩級官員和經製吏員的數量也大大增加了。
接下來的三天時候裡,楚凡不厭其煩的給他解釋了一大堆令人目炫狼籍的新名詞,甚麼“代價”、“代價”、甚麼“出產”、“消耗”、甚麼“活動”、“貨幣”……
最大的竄改是在郡、縣之下增設了鎮一級,並且這鎮長雖是從九品,卻也是個流內官,這讓宋獻策感遭到了楚凡加強鄉間節製的決計;不但如此,鎮長之下另有督教專員、稅務所長、縣差人局的派出所長、兵役所長四個經製吏員,換句話說,這四人和鎮長一樣,都是從戶曹直接領薪俸的!
這三天宋獻策聽得頭昏腦漲,卻還是冇法完整部會楚凡的企圖,到最後他就記著了一句話。
為了製止各種“黑錢”、“積習”、“潛法則”,********是必須的前提——踏結結實為朝廷做事,就能過上充足麵子的餬口;如果拿了這麼多錢還要貪*腐,當時的“剝皮萱草”才真正有了震懾力,這就叫理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