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鎮一樣,縣提留也是稅收的兩成,而郡一級則是一成,剩下的五成全部歸入戶曹;但宋獻策感覺,戶曹估計從一開張就隻能收到一堆借單——以他對濟州島一府兩縣積年賦稅征收的環境看,隻怕兩年的支出還滿足不了新朝廷一年的支出。
楚凡警告他,作為一個朝廷的奠定者,切不成像明太祖那般鼠目寸光——希冀那些每年幾萬幾十萬兩銀子過手的官吏隻拿僅可餬口的薪俸幫朝廷辦事,那是愚不成及!大明立國兩百餘年,任用的官吏數以百萬計,真正靠薪俸過日子的,唯海瑞海剛峰一人罷了!
以縣為例,本來從戶曹領薪俸的隻要四小我,即知縣、縣丞、主薄、典史,其下的各房書辦都隻能算吏員,是從縣征稅支出給付薪俸的;現在可好,各房書辦顛末調劑後全都變成了流內官:禮房書辦升為正九品,專司縣內教養;戶房書辦一樣正九品,其下還多了稅務、商務、轉運三科,其科長為從九品;刑房書辦改稱差人局長,也是正九品;其他三房的書辦均為從九品,職責大抵穩定。
不但鎮一級如此,郡縣兩級官員和經製吏員的數量也大大增加了。
當他把這個疑問向楚凡提出來後,後者並冇有答覆,隻是讓他好好研讀一下《宋史》的“食貨誌”,並好好想想靖康之亂後,南宋在地盤丁口大幅降落的環境下,為何還能豢養比北宋更龐大的官吏個人?
為了製止各種“黑錢”、“積習”、“潛法則”,********是必須的前提——踏結結實為朝廷做事,就能過上充足麵子的餬口;如果拿了這麼多錢還要貪*腐,當時的“剝皮萱草”才真正有了震懾力,這就叫理兒!
這第一句話便聽得宋獻策雲裡霧裡——甚麼叫“活動”?藏起來的銀子如何就跟石頭一樣,莫非不能買東西嗎?
宋獻策不消算都曉得,如果遵循如許的構架,耽羅朝廷的開支將增加多大的承擔——每個鎮除了一官四吏的薪俸以外,他們的部下比如稅丁、差人、民兵教官等等,這些人的薪俸一樣是由鎮上從稅收的提留中付出,而鎮一級的提留為稅收總額的二成;換句話說,仍然是由朝廷在贍養他們。
經製吏員的範圍更是擴大了數倍:各房吏員再不加辨彆,全數歸入經製吏範圍,按照品級從縣提留中支付薪俸;一樣從縣提留中支付薪俸的,另有統統書院的校長和西席,並且這些人的薪俸還得優先安排,如果一縣之力冇法滿足,就從戶曹撥給;另有一塊大的開支是縣裡的內衛軍隊——內衛軍隊職員首要來自因傷退役的複遼軍兵士,以及各鎮練習中表示優良的民兵——這些人都是全脫產的,其平常給養和薪俸一樣需求從縣提留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