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冇有能夠。因為聖是人,不是神。賢人崇拜是人的崇拜,不是神的崇拜。何況周人之以是要聖,就因為不想要神。是以,我們不成能產生真正的宗教,哪怕人神共處,或者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那麼,希臘的翅膀是甚麼?
如許一來,也就不難瞭解“藝術精力”。實際上,藝術就是“以最奇特的情勢,傳達最共同的感情”。情勢奇特,就惹人入勝;感情共同,就引發共鳴。共鳴,就心心相印,就息息相通,就連合和睦,就同心同德。
我們曉得,人,是“個彆的存在物”,也是“社會的存在物”。冇有個彆,不成能構成社會;分開社會,個彆又不能儲存。是以,任何民族,任何期間,任何社會,都有一個群體與個彆的乾係題目,無一例外。
難怪德爾圖良大主教說:正因為荒誕,我纔信奉。[5]
奇特!我們民族不要宗教的空頭支票,卻沉醉於藝術的自我安撫,並持之以恒樂此不疲,又是為甚麼?
群體至上,就隻能“以德治國”。何況我們民族國度的建立,並冇有顛末“炸燬氏族構造”的反動,反倒直接從氏族和部落過渡而來。夏商周,都如此。周人建立的國度聯盟,更是家國一體的家天下。根本,是井田製的小農經濟;紐帶,是宗法製的血緣乾係。對於如許的群體,德與禮,明顯比法律和宗教更合適,也更管用。
周人,或許真是皇每上帝的“嫡宗子”。
由是之故,我們民族的信,冇有定準。祖宗、菩薩、狐仙、關老爺、玉皇大帝、太上老君,都可以是崇拜工具。某些鄉村的神龕裡,另有“老一輩無產階層反動家”。國人對他們,一視同仁地賜與禮遇。隻要這些神靈能給本身帶來實際上的好處,我們是不忌諱改換門庭的。
甚麼是文明?文明就是人類儲存和生長的體例。任何期間的任何民族都要儲存,都要生長,這是不異的。但如何儲存,如何生長,各自分歧。分歧在那裡?在體例。比如有的靠遊牧,有的靠農耕,有的靠商貿,有的靠打劫。海盜和山賊,也是有“文明”的。
因而,中漢文明就有了第三種精力。
傳聞,周公攝政一共七年。頭三年停歇兵變,第四年封建諸侯,第五年修建成周,第六年製禮作樂,第七年還政成王。禮樂軌製,是他最後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