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與全世界為敵_第23章 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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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帶了一本書――傑克・凱魯亞克的《在路上》和我最貴重的相機。

和朋友一起逛街買回家的衣服必然會被嫌棄說,醜得要命,質量差,又死貴。

我寫這封信,就是想奉告你,我已經決定了。

有些時候,我甘心本身是被釘在麥田裡的稻草人,起碼它具有整片麥田,風吹起來的時候,它還能瞥見藍色的天空。

我已經籌辦好了錢和行李,固然我還冇有決定要去那裡。

電腦是絕對不能碰的,彆說玩遊戲,就是逛逛貼吧和論壇都要被拔掉電源。每次上彀就跟做賊一樣,隨時要把腳放在插線板四周,一聽到風吹草動,就趕快一腳踩下開關。

我看了很多的書,我從書裡曉得,有很多成績了一番偉業的人,並冇有遵循世人所等候的那樣好好讀書,上大學。那條少有人走的路,纔是成績本身胡想的一條路。

你當時確切是離家出走了,背上一個相機試圖浪跡天涯,留一個蕭灑的背影給這個天下。你做了一迴盪子,跑到火車站,買了最快時候解纜的一趟火車的票。火車把你帶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感覺這是一個好兆頭,汗青的裡程碑,也是你的裡程碑。

現在我真的成了一名拍照師,畢業之掉隊了一家拍照事情室,乾了兩年就出來本身開事情室。但是大部分時候我還是天下各地到處跑,這兩年外洋也去了很多。

我彷彿成為了你當初所戀慕的那種人。

班上女生都喜好看小說,看完就會聚在一起會商,我忍不住也找她們借來,早晨偷偷在被子裡打動手電筒看,並且我已經很重視了,每天隻看一點,不會影響睡覺,可還是被我爸爸抓住了。

前段時候,我們班上一個很有才調的女孩子來找我說,傳聞我會拍照,想要和我一起插手雜誌長停止的一個圖文比賽,我拍照,她配字。我非常高興,偷偷拿了相機,週末去老城區拍了很多照片。早晨回家的時候,被爸媽發明,我向他們解釋我真的已經做完了功課。

算你還識相,冇錢了,肚子餓,冇處所住,就灰溜溜夾著尾巴回家了。

我不可。

小的時候,在水池裡抓了蝌蚪,放在塑料瓶子裡帶回家,大人們奉告我要把它們放掉,放回水裡,讓它們重獲自在。

Reply from十年後的本身:

我要在天亮之前離家出走。

不過你的這趟尋覓自在之旅一共隻持續了五天,你也不是被抓回家的,你是本身乖乖滾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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