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天下上比你慘的人有很多。真正慘的人,不會隨便到處說的。因為他們是真的不肯意提,每提一次,就痛一次。
你當時確切是離家出走了,背上一個相機試圖浪跡天涯,留一個蕭灑的背影給這個天下。你做了一迴盪子,跑到火車站,買了最快時候解纜的一趟火車的票。火車把你帶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感覺這是一個好兆頭,汗青的裡程碑,也是你的裡程碑。
也不再尋求自在。
Reply from十年後的本身:
以是現在的我感覺,“自在”對我來講,是個描述詞。
一小我,凡是有點慾望,就必有桎梏,有桎梏,便得不到大家整天掛在嘴邊的自在,可如果連慾望都冇有了,活著也冇甚麼意義。
想通這點今後,我就不再思慮甚麼是自在了。
那對我們來講,究竟甚麼才叫自在?
週末才氣夠看電視,每天隻要一個小時,天曉得告白就能占二非常鐘!
他們底子不懂,相機就像我的背脊,我不會摔壞它的。
但是他們不準。不準我帶著相機出去,說那麼貴的東西,摔壞瞭如何辦。隻讓我在家裡,拍拍窗戶內裡的風景。
歸正我做甚麼都是錯的,冇有他們同意的任何事都是錯的。
我要在天亮之前離家出走。
冰激淩和零食也不成以,那些都是渣滓食品,一口都不可。
我彷彿成為了你當初所戀慕的那種人。
蝌蚪回到水裡就是自在,鳥兒回到天空就是自在,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在,那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