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與全世界為敵_第23章 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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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和男生髮言,不然就是早戀的前兆。不準早戀,如果早戀就滾削髮門。

我非常憐憫你芳華期的遭受,我曉得那有多麼痛苦。

我彷彿成為了你當初所戀慕的那種人。

他們底子不懂,相機就像我的背脊,我不會摔壞它的。

厥後你回到黌舍,持續好好學習,當一個乖門生,偶爾還是會和父母教員頂撞吵架,但是再也冇做過甚麼特彆的事。高考闡揚普通,上了個本科,也算是對得起本身了。

我要在天亮之前離家出走。

這就是自在了?如許說完整就是在玷辱自在這個詞。

我寫這封信,就是想奉告你,我已經決定了。

《新華字典》對“自在”這個詞的解釋是:人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隨便安排本身活動的權力;哲學上指人們在實際中熟諳了客觀規律,並能成心識地應用到實際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定。

隻穿一件衣服就非要我穿外套,但是我真的不冷啊。用飯哪頓吃少了也要被唸叨,但是我真的撐得要命了。如果我不照著媽媽的話去做,她就會一小我冷靜地哭,像是受了天大的委曲,我冇有體例,就隻能遵循她說的去做。

升入初中的時候,我獲得了一台相機,是姑父送給我的。姑父有很多相機,常常聽姑媽罵他,說他的錢都敗在這上麵了。

蝌蚪回到水裡就是自在,鳥兒回到天空就是自在,羚羊回到草原就是自在,那我們呢?

當時候我就在想,自在是甚麼。

姑父不但送了我相機,還教會了我拍照。在按下快門的那一刻,我感覺我抓住了一種永久。

你當時確切是離家出走了,背上一個相機試圖浪跡天涯,留一個蕭灑的背影給這個天下。你做了一迴盪子,跑到火車站,買了最快時候解纜的一趟火車的票。火車把你帶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感覺這是一個好兆頭,汗青的裡程碑,也是你的裡程碑。

我感覺這應當是你這小半輩子,做得最明智的一個決定。

但是他們不準。不準我帶著相機出去,說那麼貴的東西,摔壞瞭如何辦。隻讓我在家裡,拍拍窗戶內裡的風景。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麵,就像當初的你一樣。

週末才氣夠看電視,每天隻要一個小時,天曉得告白就能占二非常鐘!

為甚麼?錢用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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