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為阿飛所說的那種在大海裡能噴出幾丈高水柱的大魚讚歎不已,她也為阿飛所說的那些比她見過的最黑的人還要黑的那些人哈哈大笑。
以是,他要保護著他。他要保護著他們。他要保護著他們的安寧。
但現在,安寧冇有了。
然後,他們三人在去了一趟江南後,便來到了瓊州。
她在問阿飛這些事的時候,李尋歡就坐在中間,淺笑著,看著她。看她讚歎,看她大笑。
傷他最深的,不是他曾經最深愛的女子的目光和他曾經最恭敬的大哥的叛變。傷他最深的,是那些為他而死的人。
阿飛也曉得。以是,他有問必答,答無不儘。
以是,當李尋歡在看到她眼中的神采而當即說出要來瓊州時,她高興極了。她曉得,他是為了讓她歡暢。她歡暢,他便歡暢。他不再咳嗽得那麼短長了,她更歡暢。
神來了,我殺神。佛來了,我弑佛。
以是,當李尋歡不再端起酒杯時,阿飛甚麼也冇有說。他隻是肉痛。他也為他歡樂。他為他放下了他最喜好的苦艾酒肉痛。他為他放下了心中的江湖歡樂。
即便是那一次,阿飛出的也不是劍。他出的,是一根用白楊木順手削成的短棍。用那根短棍,他擋了一把刀,斷了一柄劍。他擋下的,是一把神鬼辟易的魔刀。他斷去的,是一柄疾如流星的快劍。
以是,阿飛為他去打漁。打那種肉中全無骨頭的魚。每次隻打幾條。都是新奇的。
就像李尋歡為甚麼會也來到瓊州。
孫小紅很高興。她冇有在第一時候就想明白,李尋歡為甚麼要來瓊州。愛情中的女子,老是有些傻的。
他曾經真地被傷得太深了。他傷的,不但是他的身,另有他的心。
她曉得,李尋歡樂歡北方。他喜好北方的酷寒。在他將那位他曾經愛得最深的青梅竹馬的女子讓給他最信賴的大哥後,他便一向喜好北方的酷寒。
那一刻,李尋歡的心中,儘是打動。
現在,他另有下半生。他有孫小紅。他要為她而活。好好地活。
阿飛曉得,李尋歡不喜好吃魚。長年呆在酷寒北方的他,向來都吃不慣魚。他最喜好吃的,是小牛肉。但是,在瓊崖這個處所,牛肉是極其可貴的東西。而他已經放下了刀,他也放下了劍。他們現在隻是自食其力,像一個淺顯人一樣地自食其力。他們豪侈不起。
以是,孫小紅一向都想讓他到一個極其暖和的處所。暖和的陽光,暖和的氛圍,暖和的風,另有她給他的暖和,應當能減緩他的咳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