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飛早已從李尋歡的身上學會了寬恕。但他不會寬恕想要傷害李尋歡和孫小紅安寧的人。
郭嵩陽傷了他。郭嵩陽為他去迎戰上官金虹和荊無命時,他傷了他。郭嵩陽掛在瀑布之上的屍身上的劍傷,比荊無命的劍直接刺在他的心上傷他還深。
她問的,是阿飛這一起的見聞。她對阿飛這一起的見聞很感興趣。她問得特彆細心。連芝麻綠豆大的事情都問了。
阿飛之以是會來到這裡,是因為他曾經過此處出海,去尋覓他想要尋覓的答案。他去了三年。然後,他依約而回。
但那隻是他的上半生。
孫小紅又如何會冇有看過或者聽過那些海中的鯨獸和那些皮膚黑黝黝的外族人?
但現在,安寧冇有了。
以是,阿飛為他去打漁。打那種肉中全無骨頭的魚。每次隻打幾條。都是新奇的。
李尋歡的前半生,幾近已經被他曾經深愛過的女子和他最恭敬的大哥給毀了。李尋歡的後半生,想為孫小紅而活。
魚放久了,就不新奇了。不新奇的魚,對李尋歡的身材不好。
現在,他連白楊木的短棍都已經放下了。
阿飛看到了孫小紅眼中的神采。李尋歡也看到了。以是,李尋歡說,我們去瓊州吧。
以是,他要保護著他。他要保護著他們。他要保護著他們的安寧。
如果必然需求如許的赤色,才氣還李大哥和孫姐姐一個悠長的安寧,那便來吧。
說著說著,阿飛就說到了他在瓊州的見聞。他說到了這裡海風當中的魚腥味,說到了這裡到處都是、內裡飽含甜美汁液的越王頭。
以是,他來了瓊州。
以是,當李尋歡在看到她眼中的神采而當即說出要來瓊州時,她高興極了。她曉得,他是為了讓她歡暢。她歡暢,他便歡暢。他不再咳嗽得那麼短長了,她更歡暢。
阿飛也曉得,李尋歡是為了孫小紅纔來瓊州的。不過,他比孫小紅曉得得更多。
但江湖卻恰好不肯讓他如許。江湖為甚麼恰好不肯讓他們如許?!
但現在,他不能死。
阿飛已經好些年未曾拔劍了。究竟上,在好些年前,他就已經不消劍了。他前次出劍的時候,是在關東。關東萬馬堂。
阿飛和李尋歡就是如許的一對朋友。
然後,他們三人在去了一趟江南後,便來到了瓊州。
但是,孫小紅問了很多。
這些,孫小紅當時還冇想明白。但阿飛明白。這天下,另有誰比阿飛更能明白李尋歡?
阿飛本來就是一個在狼群裡長大的孩子。他本來就是一匹狼。狼的哲學很簡樸。誰咬了狼一口,狼必然要咬誰一口,並且要使儘儘力地去咬。誰咬了狼的家人一口,狼更是要狠狠地咬歸去,哪怕是將滿口的壓都咬碎了,也要死命地咬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