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生生活_第8章 第十三節 在北京學習的第七週(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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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在北京第七週的嚴峻學習又開端了,此次是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法律專家來給學員們講《國際商法》。

教員說,總的來講,在封建期間,羅馬法對意大利、法國、德意誌和西班牙等國影響是很大的。意大利的各個都會最早接管羅馬法。優士丁尼安的《國法大全》不但在乎大利各個大學的講壇上是代表抱負的法律軌製,並且在法院的實際中也獲得貫徹履行。在法國,大範圍地學習和研討羅馬法是從公元十三世紀纔開端的。當時法國還是封建的農業經濟占統治職位,疇昔擔當下來的風俗和封建法在很長一個期間仍然存在。在法國南部,當時通行的風俗法本身就是一種淺顯化的羅馬法,是以,相對地說法國南部吸采集馬法要比北部多一些。但是,即便是在法國北部,羅馬法的某些內容,如條約法與侵權行動法,因為本地通行的風俗法對這些題目無可依循,是以也比較輕易被接收。在德意誌,固然在中世紀期間冇有接管羅馬法,但厥後卻把它全部地接管下來,並且在某些方麵比彆的歐洲大陸國度更加體係、更加全麵。

教員說,羅馬法是指羅馬仆從製國度的全數法律,即從公元前六世紀羅馬國度構成期間起,至東羅馬帝國從仆從製竄改成封建製時止的全部汗青期間的法律。此中,主如果指從公元前五世紀羅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銅表法》開端,到公元六世紀東羅馬帝國天子優士丁尼安編輯的《國法大全》為止這一段期間的法律。

教員說,從公元三世紀起,羅馬帝國分為東西兩部分。西羅馬文以羅馬為中間;東羅馬帝國以拜占廷(今稱伊士坦堡)作為都城。公元395年,羅馬帝國最後分裂,帝國的東西兩部都有獨立的天子,構成了東西兩個獨立的羅馬帝國。

2、羅馬法對大陸法的影響

以上四種法律彙編,在公元十二世紀時被稱為《國法大全》。它集羅馬法之大成,既包含公法也包含私法。私法是此中最首要的內容,它對後代剝削階層國度的法律和法學的生長有著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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