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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李世民所謂的“證據”,那是建立在他去賄賂部下官吏所得來的證據,這個如果是後代絕大多數國度都不會采取的證據,因為這個證據是不法的。作為法學的碩士,時不凡非常清楚如果把不法獲得的證據作為合法證據來利用,那如許必定會形成司法體係的崩潰。
不過,時不凡卻說:“皇上,如果明天您以所謂的查驗辦理是否廉潔作為賄賂的來由,我想今後天下萬民上到官吏,下到淺顯百姓,也都會主動情願替皇上查驗一下,官吏是否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