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至傍晚,已不見火食,毛天真在林中擊斃了一隻野羊,卻既無刀劍,亦無火種,隻能赤手撕下羊皮,披在身上,茹毛飲血,以慰饑腸。野獸的肉腥味極濃,毛天真自幼衣食無憂,那裡嘗過這些東西,多次欲嘔,卻逼迫著本身將生肉嚥了下去。
胸中的肝火無窮無儘,毛天真的殺意彷彿衝上了九霄。拉囚車的瘦毛驢彷彿感遭到這滔天痛恨,俄然長聲嘶叫,冒死掙紮,脫了韁繩,拉著毛天真疾走而去。
這場慘禍,天然被記實在案,但史乘中所寫,卻大不不異,粗心以下:某年代日,漢中城固縣處斬匪首王三,秦嶺悍匪百人扮裝百姓,突劫法場,殺死州府刑吏一人。知縣於某身先士卒,率眾與賊寇搏鬥,斬殺一十七人,俱梟首示眾,匪首王三亦在此中。因調劑得法,兵士未有傷亡,百姓安然無恙,州府監斬官鄭某在場親見,決然參戰,以佩劍擊殺匪首二人,居功至偉。
示眾的首級,實在均是死在毛天真部下的百姓。自古以來,官家推辭罪惡、殺良冒功之事屢見不鮮,於縣令與鄭監斬隻砍了死人的腦袋冒功,也算刻薄。至於史乘上的筆墨,那是當權者令人錄下,真假難辨,而史家編輯國史傳播,也是根據這些玩意兒及道聽途說,未可全信。當年毛天真讀《史記》與《戰國策》,看到兩篇如出一轍的荊軻刺秦史,曾嘲笑道:“秦始皇腰裡的長劍因太長拔不出,負在背上倒拔出來了?司馬遷與劉向莫非不知劍若太長,在背更加冇法拔出?幸虧用劍妙手大多不讀史乘,不然還不笑歪了嘴巴?”自此留了心眼,不再全信前人之書。
毛天真直將飯、肉與酒都吃喝殆儘,這才辭了神案,被押到劊子手麵前。劊子手也喝了很多酒,臉上橫肉和眼睛都血也似的紅,連鬢鬍子如同亂草,胸膛敞開,衣袖高挽,胸前臂上,滿是黑毛,邊幅凶暴之極。所謂鬼怕惡人,當劊子手的若邊幅不凶些,鬼恐怕也要找費事的。
處斬自有處斬的端方。毛天真被拽下囚車,解開枷鎖,用粗麻繩五花大綁,擁至香案前跪下。一個衙役捧了個木托盤,放在毛天真身前,上有一大碗飯,一大碗酒,與一方白肉,飯上插了一雙筷子,一如香爐上的線香。這便是由宋太家傳下的端方,死囚行刑前要吃長休飯、永訣酒,在陽間做個飽死鬼。平常飯碗,筷子不得如此插法,不然視為大不吉。
“百姓便是如此。”恍忽間,毛天真聞聲一聲長歎,很有憐憫之意,不由得展開眼睛,倒是兩個文士站在茶社門前,輕聲群情。“這裡百姓多年受處所官剝削壓榨,敢怒而不敢言,隻要作踐死囚出氣。但看這死囚器宇軒昂,恐非賊寇之類,多數是江湖義士,所謂公堂行凶,也是以訛傳訛,不成信。不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