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彙兌庚子賠款。光緒二十七年(1901)李鴻章代表清當局與本國侵犯者簽訂了《辛醜條約》,此中規定付各國戰役賠款45000萬兩,年息4厘,分39年還清,本息共98223萬兩。清當局為付出賠款,除從國度財務支出中拿出一部分外,餘皆分攤各省,要求各省按年分月彙解,而山西票號則承擔了龐大賠款的彙解任務。
1、同業對交,各憑各信,不立字據,彙水隨市道鬆緊,臨時裁奪。
山西票號與錢莊的乾係是一種貿易來往,錢莊是以兌換銀錢為主。開初,錢莊的本錢虧弱,須向票號假貸。而票號情願支撐錢莊,藉以包容各地的公款;錢莊則依靠票號作為後盾,能夠獲得官方信譽,便於展開停業。票號與錢莊的性子、構造和停業範圍分歧,且可互補。
5、彙兌鐵路經費。光緒時構築鐵路是洋務活動的首要內容。清廷對俄建遠東鐵路有所警戒,遂決定修建關東鐵路,並規定修建鐵路經費各省年撥銀五萬兩,16省共80萬兩。光緒十六年(1890),兩廣總督李瀚章彙解鐵路經費銀五萬兩,發交山西票號百川通、日升昌、蔚泰厚、蔚盛長、新泰厚彙兌至京。光緒十六年(1890)四川將銀五萬兩,交日升昌等九號彙兌。光緒十八年(1892)湖南交協同慶二萬兩、百川通15000兩、蔚泰厚15000兩彙解直隸總督衙門。是年湖廣應解關東鐵路經費三萬兩,發交山西票號百川通彙與北洋大臣。又有安徽應解鐵路經費交百川通彙解。大抵在光緒十六到十九年間(1890――1893),山西票號彙兌鐵路經費在20萬兩以上。
以上統計申明,票號把握著戶部三分之一的存款,也就是說票號的好處與清當局的好處緊密聯在一起,乃至票號走上了畸形的繁華之路。
德馨堂銀2000兩月息8厘
4、信彙。各憑各信,字號對字號,下付人堂名,須得保付給,彙水隨行市。
由上可見,山西票號最後因為商品互換和貨幣擴大暢通的需求而產生,它是從貿易平分離出來的金融機構。
3、兌條。手續於定彙以後,立一對條,齊中剪為二紙,彙款者持上半頁,承彙者將下半頁寄往所彙之地驗兌,交條付銀,即不找保立收據也可。
關於放款,又分信譽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種。前者放放款時須立一字據,也有隨市道風俗辦理者。其日利隨市道而定,活期者較小;後者抵押貨色,須訂立條約,執其筆據,押品如係不動產,則須執其紅契,並立字據,由承保者墊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