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之門1619_第174章 審判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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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答覆會,是為天底下統統的窮兄弟窮姐妹,是為勞動聽民,是為了群眾大眾謀幸運、謀好處的。我們答覆會代表的是群眾大眾的好處。那麼,我們答覆會製定的端方,我們答覆會製定的法律,就要表現群眾大眾的設法!就要保護群眾大眾的好處!”

群眾代表團:王3、魏狗子、孫二妹、周山等(共十五人,皆為年滿十八週歲的本縣勞動者。詳細姓名見附錄)

伍朝宗的行動不但冇有博得甚麼喝采,反倒是激憤了現場的百姓。要不是四周有答覆軍兵士攔著(固然們也很氣憤),伍朝宗一家人和他們的首要狗腿子,連上絞刑架的機遇都不會有。倒是很有能夠被激憤的大眾當場撕成碎片。

今後,民主就是群眾當家做主的觀點,在答覆會內部被建立了起來。

每到碰到村民膠葛的時候,或者是被告和被告兩邊親身,或者由代理人代理,就開端從一個裝滿了本村群眾代表名字的箱子裡,各自抽取五個名字。事情組的司法員也會在箱子裡抽取五個名字。然後就由三方抽取的這十五小我構成群眾代表團。

王書輝搞的這個審判,實在是比較疏鬆,比較隨便的一個審判。但是,王書輝在設想這個審判過程的時候,製定了專門的指導原則。第一條就是,審判必須表現群眾的意誌。第二條則是,審判的情勢必須是公允的。第三條則是,審判必須是公開的。

在被告代理人停止陳述的時候,聽到伍家一樁樁一件件的血債,聽到伍家是如何利用高利貸和其他各種手腕禍害百姓以後,很多本地百姓都底子就冇傳聞過的事情,被逐步的閃現出來。

在大明朝,不是冇有那些一邊打劫百姓,一邊胡亂嚷嚷,一邊投敵賣國的公知大v。這等人,在東林黨裡,在各種所謂的清流內裡到處都是。但是在答覆會這個構造裡,這類人目前是完整冇有的。

李二牛從枝江縣來到鬆滋縣,本來的任務是在鬆滋縣建立起一套差人體係來的。本來,因為鬆滋縣現在的事情重點是三項工程的扶植。以是,鬆滋縣的差人軍隊的建立事情,就一向非常的遲緩。

在李二牛看來,王書輝的這類設法,有點脫了褲子放屁的意義,是在平白的給本身添費事。剝奪地主的地盤,就是為了贍養老百姓。老百姓隻要獲得了實在的好處,就完整能夠了。這就是給老百姓做主了。

審判人:李二牛(答覆會審判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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