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藥王_第74章 丁小芳的日記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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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丁小芳家,黃文麗按照王小四剛纔供應的線索,當即畫了一幅王小四說得阿誰黑衣人的素描,她讓一個部下帶回所裡去影印,然後分發給所裡其他的同事一塊留意素描上的這個黑衣人。

記事本上記錄了丁小芳兩個月之前有一天產生的事情:“明天與鵬去長橋一家馳名的火鍋店吃火鍋,表情好歡暢,感激有鵬。”

黃文麗感受丁小芳是寫了錯彆字了,記事本上的“它”應當是“她”,就是丁小芳三天前要去找的是一個女人;如果是“他”就是王鵬,丁小芳去找王鵬能夠直接去,不消在日記裡誇大去找王鵬。

這已經算是個嚴峻衝破了。

林號感受這小斜坡上麵應當就是丁小芳後腦被打,被推下水的第一案發明場。

林號不好跟黃文麗搶,畢竟黃文麗纔是差人,他就在柳樹劣等。

而林號則去丁小芳的房間找線索,丁小芳的房間冇甚麼東西,除了一張粗陋的床、一張舊椅子跟一張舊桌子,幾近冇有甚麼東西。

丁小芳的父母一向隻把丁小芳當個掙錢的東西,不想對她有任何投資,哪怕是一張新床一張新桌子都捨不得。以是很難設想,像丁小芳這麼一名年青女人,打扮一下也是很光彩照人的,但她在家裡房間用的東西還是上個世紀遺留下來的,上個世紀間隔現在頓時都二十年了,這意義就是說,丁小芳房裡的東西,春秋都跟丁小芳差未幾大,乃至那張桌子的春秋超越丁小芳的春秋。

這場行刺必定被人精默算計過,或者說底子就是有人過後潛入水潭,把丁小芳綁在那些水藻內裡的,要不然哪會這麼巧的,莫非殺人者不怕被殺者的屍身飄鄙人流的河麵上嗎?

林號心想這丁小芳如何在關健時候寫錯彆字呢,這個“它”字是不是“他”字?還是帶女字旁的阿誰“她”,或者是指動、植物的“它”?

丁小芳在被“鵬”剖明以後,有一個多月的空缺,時候直接跳到上個月,有一天她寫道:“我現在對鵬有點絕望,他騙了我很多事,現在我很蒼茫。不想一小我再出去打工,回家也冇甚麼好日子過,鵬又好多事都在騙我,我該如何辦?”

二十多天前某一天丁小芳寫道:“莫非這個世上甚麼東西都能夠用來買賣的嗎?這不是買賣是甚麼?”

這會林號在丁小芳房間到處翻找,很快在丁小芳的枕頭底下找到一個日記本,也能夠說是一個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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