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藥王_第74章 丁小芳的日記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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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等林號再翻了一頁,他就看到阿誰“鵬”向丁小芳剖瞭然,並且在剖明白當天,她們就在一起了,住在長橋市裡的一個初級的旅店裡。

而林號則去丁小芳的房間找線索,丁小芳的房間冇甚麼東西,除了一張粗陋的床、一張舊椅子跟一張舊桌子,幾近冇有甚麼東西。

這個時候這三個“ta”字能夠彆離指向分歧的東西,如果丁小芳隻是把“他”寫了“它”,那這個“他”就還應當是指王鵬;如果丁小芳把“她”寫了“它”,那這個“她”就是指一個女人;而如果丁小芳冇有寫錯彆字,那這個“它”,便能夠是動、植物。到底她有冇有寫錯彆字?阿誰“它”到底指甚麼?

這裡這個“鵬”,較著是指丁小芳的男朋友王鵬,並且這個記事本還申明一個題目,那就是丁小芳跟王鵬並冇有熟諳很長時候,估計最多三個月擺佈的時候,因為丁小芳隻要產生了甚麼大一點事情,就會把事情記在她的記事本上,交男朋友這麼首要的事情,她當然應當也會記在記事本上。

林號把記事本翻到比來的時候,發明丁小芳本來早就回到長橋市了,隻是一向冇有回到百合村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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