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藥王_第74章 丁小芳的日記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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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林號在丁小芳房間到處翻找,很快在丁小芳的枕頭底下找到一個日記本,也能夠說是一個記事本。

這個時候這三個“ta”字能夠彆離指向分歧的東西,如果丁小芳隻是把“他”寫了“它”,那這個“他”就還應當是指王鵬;如果丁小芳把“她”寫了“它”,那這個“她”就是指一個女人;而如果丁小芳冇有寫錯彆字,那這個“它”,便能夠是動、植物。到底她有冇有寫錯彆字?阿誰“它”到底指甚麼?

想到這裡,林號決定潛到水潭底下去看看環境,同時黃文麗也想到了這裡,她要下到水潭底下去。

三天前,丁小芳在記事本上寫道,“我決定去找它。”

幾分鐘今後,黃文麗浮上浮下幾次,終究被她發明瞭一根斷了的綠色繩索,那根綠色繩索是被刀砍斷的,另一頭被綁在水藻裡的一塊石頭上。

二十多天前某一天丁小芳寫道:“莫非這個世上甚麼東西都能夠用來買賣的嗎?這不是買賣是甚麼?”

記事本上記錄了丁小芳兩個月之前有一天產生的事情:“明天與鵬去長橋一家馳名的火鍋店吃火鍋,表情好歡暢,感激有鵬。”

那丁小芳要的阿誰女人是誰?

這已經算是個嚴峻衝破了。

這裡這個“鵬”,較著是指丁小芳的男朋友王鵬,並且這個記事本還申明一個題目,那就是丁小芳跟王鵬並冇有熟諳很長時候,估計最多三個月擺佈的時候,因為丁小芳隻要產生了甚麼大一點事情,就會把事情記在她的記事本上,交男朋友這麼首要的事情,她當然應當也會記在記事本上。

這場行刺必定被人精默算計過,或者說底子就是有人過後潛入水潭,把丁小芳綁在那些水藻內裡的,要不然哪會這麼巧的,莫非殺人者不怕被殺者的屍身飄鄙人流的河麵上嗎?

本來丁小芳父母是籌算早點把丁小芳嫁了換點錢返來,但自從前次丁小芳在內裡交的男朋友鬨到家裡來後,顛末村裡好幾個多事的傢夥添油加醋,丁小芳比從東莞返來的那些女人的名聲還差,乃至於上門說親的差未幾都是懶漢窮漢,丁小芳父母更感覺丁小芳冇無益代價了。

回到丁小芳家,黃文麗按照王小四剛纔供應的線索,當即畫了一幅王小四說得阿誰黑衣人的素描,她讓一個部下帶回所裡去影印,然後分發給所裡其他的同事一塊留意素描上的這個黑衣人。

林號心想丁小芳從二十多天前,就把對“鵬”的稱呼改成了他,這個“他”應當還是指鵬,指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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