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變_第101節 鹽務積弊(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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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鹽到‘岸’,按例還要上繳一份官費,這類支出就是叫做‘匣費’,並且匣費無定額,普通每引鹽加收一兩二錢,一樣的,都要算在本錢以內。

而陶澍也算‘不孚眾望’,以不到六十之齡早逝,前任的應當是林則徐,不過奉旨赴廣東查禁鴉片(陶澍死於1839年),改派陳鑾奉調兩江,他是陶澍的表弟,本來能夠克紹箕裘,一承前任之誌,不過他更加不幸,繼任不到一年,就在年底病逝於任上,再厥後的諸如伊裡布,裕謙,牛鑒,耆英等人,碌碌之輩,皆不夠數。

鹽課是朝廷賦稅第一來源,所占比重最大。每一年支出多寡,要看官鹽銷路多少而定,多年來蕭規曹隨,內裡弊端重重,難以排解。而此中最大的一項弊端,就是私鹽猖獗,幾占到正課的三成擺佈,滿清曆任君主,無不為此事而絞儘腦汁,企圖剿除鹽政私運,不過始終見效不大。

更糟糕的是,廣東之事發作成大清有史以來最最嚴峻的一次武裝牴觸,非論是八旗、綠營,麵對英人的船堅炮利全數敗下陣來,朝廷情狀實在不幸,也就顧不得鹽商們損公而肥了。幾年的時候疇昔,竟是又規複到了當年的紙醉金迷的煙花勝地,陶文毅滿腔熱血所鑄就的服從,全數化為流水

誰曉得封章奏上,激發天子天顏大怒在給陸建瀛的廷寄中,天子毫不粉飾本身的絕望:“上年該員進京之時,朕曾有言:漕運之事牽涉甚廣,然朕一心點竄前朝弊政,正需陸建瀛等用心辦差,便偶有阻力,朕也當為其一力承擔。言猶在耳,而該員已生畏葸不前,立足張望之心,誠令朕大失所望”

第二條說辦理不易:河運沿途賣力顧問,裝卸漕糧的兵弁有千人之多,仍不免有失火,落水之事產生,現在改行海運,章程全都是新定,與實際環境是不是能夠符合尚不得知,承運的委員也怕有閃失,擔任務。

這封奏虧本來也是陸建瀛無法之舉,這一年多的時候裡,他在兩江任上實在是承擔了太多來自各方的哀告和拜托,乃至連京中的祈雋藻,也托報酬他帶來一封手劄,隱晦的提出,請他上章天子,要求暫緩停止漕運鼎新一事。

第二條便是要狠狠的打擊私鹽發賣,請天子下旨,責成沿江,沿湖,沿河綠營海軍,八旗兵勇大力抓捕,然後依法定罪,總要讓他們曉得官法如爐方是正理。

鹽政弊端,是從淮北淮南鹽場就開端的,先說淮北:積弊在壩杠。鹽從濱海鹽場運出以後,要顛末五個壩,每過一個,就要過稱改包,未改之前稱一次,改以後再稱一次,故稱為五杠十壩。杠者,竹杠,用來抬鹽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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