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喜自從跟了竇堯芳,驀地感覺六合一寬。一樣是店堂樓,這藥材店便與雅赫雅的綢緞店大不不異,屋宇敞亮,自不待言,那竇堯芳業已把他妻女人等送回客籍去了,店裡除卻伴計,另使喚著一房人丁,家下便是霓喜為大。竇堯芳有個兒子名喚銀官,年方九歲,單把他留在身邊,聘了先生教他讀書記帳。霓喜估計著竇堯芳已是風中之燭,要作個天長地久的籌算,蓄意要把她女兒瑟梨塔配與銀官,初時不過是一句戲言,垂垂當真起來,無日無夜口中嘈嘈著,竇堯芳隻得含混答允了。當時兩人雖是露水伉儷,各帶著各的孩子,卻也一心一意過起日子來。霓喜黃烘烘戴一頭金金飾。她兩個孩子,吉美與瑟梨塔,霓喜忌諱說是雜種人,與銀官普通袍兒套兒打扮起來。修道院的尼僧,霓喜嫌她們勢利,負氣不睬她們了。舊時的小姊妹,又覺出身忒低,來往起來,被店裡的伴計瞧在眼裡,連帶的把老闆娘也看扁了。竇家一班親戚,怕惹是非,又躲得遠遠的,不去兜攬她,以此也覺孤單。
霓喜一起喚著“發利斯,發利斯!”飛跑到他跟前,及至麵劈麵站住了,卻又開口不得,低下頭又用指甲剔弄桌圍上挑繡的小紅十字架,又緩緩地跟著線腳尋到了戳在布上的針,取下針來彆在衣衿上。發利斯也彷彿是很窘,背過手去,把金頭柺杖磕著後腿。霓喜小拇指頂著挑花布,在眼凹裡悄悄拭淚,哭泣道:“發利斯……”發利斯道:“我都曉得了,嫂子。我也傳聞過。”
第二天,她訪出了他寓所的地點,特地去看他,剛巧他出去了,霓喜留下了口信兒,叫他務必到修道院來一趟,有緊急的事與他籌議。盼了幾日,隻不見他到來。
她索索抖著,在地板上爬疇昔,摟住她八歲的兒子吉美與兩歲的女兒瑟梨塔,一手摟住一個,緊緊貼在身上。她要孩子來證明這中間已經隔了十二年了。她要孩子來擋住她的可駭。在這一頃刻,她是真敬愛著孩子的。再苦些也得帶著孩子走。少了孩子,她就是赤條條無牽掛的一小我,還是疇前的她。雅赫雅要把孩子留下,彷彿他對後代另有相稱的豪情。那麼,如果她對峙著要孩子,表示她是一個好母親,他受了打動,竟許轉意轉意,也說不定。霓喜的手臂仍然緊緊箍在後代身上,內心卻換了一番較合實際的籌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