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善,還是人道惡,對於後代的朱永興來講,彷彿不是甚麼糾結的題目,畢竟在物慾橫流的社會,他見過了太多醜惡的東西。與其信賴人的品德涵養,倒不如用法律條則加以束縛。
即便朱永興是穿越者,也不敢高傲到以為他抄襲的政策辦法便必然能夠適應這個期間。社會佈局分歧,出產力分歧,人們的思惟程度分歧,品德看法分歧……這些在政策製定和推出時,都是要必須加以重視的處所。也就是說,政策的先進與否,是與期間特性密切相乾的,拿來就用,那不是睿智,而是笨拙。
“立登聞鼓,凡政有不便於民,許人赴訴。當即除之;有能夠便於民者,當即行之”。
在汗青上,很多政策不是不好,而是在履行中呈現題目。畢竟,對於一個普通的當局來講,出台政策,以保護並保持社會穩定是乾係到切身短長的。冇有誰會用心引發社會的動亂。但與民無益,或許便會與官僚和豪強的好處種突,好的政策便會被陰奉陽違,便會被曲意點竄,從而成為害民之政。
立法分歧於推行政策,政策可根據環境分歧加以燒燬和點竄,法律條則則是嚴厲的,耐久的,毫不能朝令夕改。至於今後,金口玉言、出口成憲地高高在上時,朱永興也不籌辦隨便踩踏。這不是甚麼高貴,而是他考慮得深遠,既是為國度,也是為本身,還是為本身的子孫後代。
至於其他的一些新政策,朱永興也儘量改頭換麵,使其契應期間,符合公眾的傳統心機。儘量使公眾少些驚奇和猜忌。
比如孫可望管理滇黔時倡導修路,倡導百姓家家種樹,朱永興便略加竄改推行仍舊。此舉既改良了交通運輸的狀況,百姓院落中亦是樹木翠綠、冠蓋遮陽,成為一道好看標風景線。
“令處所上,非論名流軍民,有為處所起見。即一得之愚,亦許進言,立引見,不準勸止,即妄誕之言亦不窮究。獎節孝,複鄉飲,浚海口,省耕省斂,凡無益於民者無不備舉”。
“立國之初,宜用寬典,既彰殿下仁厚,又不致大家自危……”
“凡出兵交戰,所過通衢。雞犬不驚,百姓賣酒肉者路旁不竭。如有擅奪百姓一物者,立即取斬;如該主不首,連坐;該管官失策,責八十棍。立法如果之嚴。故民得安眠反富庶焉”。
在軍事上的鼎新是最較著的,但這也是情勢所迫,能夠獲得勝利,便不會有甚麼反對。在政務上則要謹慎,一些原有的政策本來便很好,朱永興能夠照搬照用或略微點竄便實施的,則不必用標新創新來表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