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伐清_第十五章 被誤導了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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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攤丁入畝”政策後,當局加在地盤上的丁銀實際上還是由費事的佃農雇工承擔。丁銀並上天賦一起征收,地盤成為征收賦稅的根據,大要上無地少地的窮戶是以擺脫了丁銀的征收,實際上,為了保持生存,他們不得不租用地主地盤或出售勞動力,淪為地主的佃農、雇工。清朝租佃經濟在清初已經成為一種遍及征象,這也表白,多量農夫落空地盤成為佃仆雇工。

拋開滿清的“仁政”――“攤丁入畝”,朱永興又當真考慮起“官紳一體納糧當差”的政策。

“自古匈奴之入處中華者,皆能悠長?大明積善深厚,其子孫必有複興之慶。今大天子賢明神武,是為大明之福,藩國之幸也。且神宗天子於我國有百世不忘之恩,而構於強弱之勢,抱羞忍過,乃至於今,悔恨可勝言哉……”

從商品經濟發財的江浙地區,到遙遠的貴州地區,從江南到江北,雇傭是非工停止農業出產,已經成為社會中的常見征象。如許,佃農雇工就成為大部分地盤的真正勞作者。他們或通過交納地租,或通過支付工值的體例餬口。但明顯地主在產品分派中占有絕大部分,佃農雇工仍然盤桓在貧苦線上。是以,這些賦稅賦稅的真正承擔者仍然是佃農雇工。

錢穆所著《中國曆代政治得失》有滿清吹噓的仁政“攤丁入畝”可謂是一針見血的評價:

“實際上,這一規定,並算不得是仁政。因從中國汗青講,兩稅軌製,早把丁稅攤運上天租,厥後還要農夫服差役,或者出免疫錢,這是厥後的不對。王荊公製定了免疫錢,過些時,群眾又要當差了,以是明朝才又提出一條鞭法來,再拿差役歸入於地租。”

地盤仍能夠自在買賣,但是官紳國戚宗室等以往的特權階層必須一體征稅,且朝廷將不再以地盤作為犒賞,有功者和宗室將按爵位品級用糧帛款項予以發放。然後再以國度暴力機器作後盾,製定出嚴格的地租賦稅,使佃農能夠免受過分嚴苛的剝削。

“朕要看看你們研討的質料。”朱永興有些迷惑,攤丁入畝莫非真的有甚麼嚴峻題目。

因為,在滿清監禁思惟的暗中統治下,使得樸拙信奉與研討宋明理學本身就成為了禁區,成為有生命傷害的事情,鑽入故紙堆獲得的所謂漢學則相對來講更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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