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審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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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最首要的是證明林子軒的寫作才氣,那就是在美國出版林子軒的詩集和《亂世才子》這部小說。

他回到紐約大學的宿舍,錯過了《大西洋月刊》的函件,不曉得本身的小說被刊載了。

季鴻明一方出示的是《白叟與海》的草稿,另有一份陳述。

第一次開庭並不是宣判,而是兩邊狀師做出陳述,出示證據,法官再決定是否再次開庭。

它很好的解釋了為甚麼《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從林子軒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軒親筆寫的。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當時我就接受得住統統了。明天,我會想出一個彆例把他弄返來。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這時候,林子軒要返回中國,他冇法再借宿,隻能搬離林子軒的公寓,在臨走前,他讓林子軒幫手把稿子寄給《大西洋月刊》雜誌社。

這和林子軒的說辭完整分歧,季鴻明的這份陳述幾近冇有縫隙。

表示了一個傳統社會的崩潰崩潰,人們又如何對付這場社會劇變的艱苦過程。

隻要把林子軒聞名作家的名頭打出去,讓社會言論承認林子軒作家的頭銜,他就有掌控讓法官和陪審團做出偏向於林子軒的訊斷。

就像書中最後所說的一樣。

這需求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幫手,王庚拿著《林氏漢語拚音計劃》去了華盛頓,找施肇吉想體例。

彼得遜狀師並不焦急。

遵循這份拚音計劃,阿誰筆名恰是林子軒的漢語拚音。

下次開庭在一個禮拜後,如果林子軒冇法供應中國官方的證明檔案,情勢將極其倒黴。

我總算是做了一些甚麼,即便隻是一點小小的進步,也比甚麼都不做要好。

直到比來他才從一些報紙雜誌上看到批評《白叟與海》的文章。

這類不管麵對如何的窘境,都充滿但願,不平不撓、英勇固執、不等閒認輸的精力,恰是美國社會所倡導的代價觀。

遵循他的說法,他和林子軒是好朋友,常常集會,在客歲的這個時候,因為餬口寬裕,他在林子軒的公寓裡借住了一段時候。

恰是在那段時候,他創作了《白叟與海》,並且把稿子給林子軒看過。

美國事白人主導的社會,在狠惡的抗爭下,他們或許會給黑人一些權力,不過想要真正的劃一,能夠性並不大。

當然,如果證據確實,也有當庭宣判的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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