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法官,皆親節案,不得使吏人。中書檢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給楷書一人錄淨罷了。蓋欲士人躬親職事,格吏奸,兼曆試人才也。
太宗命創方團球帶,賜二府文臣。厥後樞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貽永,皆特賜。李用和、曹郡王,皆以元舅賜。近歲宣徽使王君貺以耆舊特賜。皆出異數,非例也。近歲京師士人朝服乘馬,以黲衣蒙之,謂之“涼衫”,亦古之遺法也。《儀禮》“朝服加景”是也。但不知前人軌製章色如何耳。
國朝未改官製之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唯贈官方有之。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唐製,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權攝者,為直官。如許敬宗為直記室是也。國朝學士、舍人皆置直院。熙寧中,複置直舍人、學士院,但以資淺者為之,實在正官也。熙寧六年,舍人皆遷罷,中間無人,乃以章子平權知製誥,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暫攝也。古之兼官,多是臨時攝領;有長兼者,即同正官。予家藏《海陵王墓誌》,謝杋文,稱“兼中書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