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_第3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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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都堂及寺觀百官會合坐次,多出臨時。唐之前故事,皆不成考,唯顏真卿與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乿書雲:“宰相、禦史大夫、兩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為一行,十二衛大將軍次之;三師、三公、令仆、少師、保傅、尚書擺佈丞、侍郎自為一行,九卿、三監對之。從古以來,何嘗參錯。”此亦略見當時故事,今錄於此,以備闕文。

三司、開封府、外州長官升廳事,則有衙吏前導告喝。國朝之製,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於中書,翰林學士告於本院,禦史告於朝堂。皆用朱衣吏,謂之三告官。所顛末處,閽吏以梃扣地警眾,謂之打杖子。兩府、親王,自殿門打至本司及上馬處。宣徽使打於本院。三司使、知開封府打於本司。近歲寺監長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許張蓋、打杖子者,係臨時批示。執絲梢鞭入內,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絲暖座從入。隊長持破木梃,自待製以上。近歲寺監長官持藤杖,非故事也。百官儀範,著令以外,諸家所記,另有遺者。雖至猥細,亦一時儀物也。

表裡製凡草製除官,自給諫、待製以上,皆有潤筆物。太宗時,立潤筆錢數,降詔刻石於舍人院。每除官,則移文督之。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騶,皆分沾。元豐中,改立官製,表裡製皆有添給,罷潤筆之物。

國朝未改官製之前,異姓未有兼中書令者,唯贈官方有之。元豐中,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書令,下度支給俸。有司言:“自來未有活中書令請受則例。”

唐製,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權攝者,為直官。如許敬宗為直記室是也。國朝學士、舍人皆置直院。熙寧中,複置直舍人、學士院,但以資淺者為之,實在正官也。熙寧六年,舍人皆遷罷,中間無人,乃以章子平權知製誥,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暫攝也。古之兼官,多是臨時攝領;有長兼者,即同正官。予家藏《海陵王墓誌》,謝杋文,稱“兼中書侍郎”。

三司使班在翰林學士之上。舊製,權使即與正同,故三司使結銜皆在官職之上。慶曆中,葉道卿為權三司使,在朝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時移權三司使在職下結銜,遂立翰林學士之下,至今為例。後嘗有人論列,結銜雖還是,而權三司使初除,閤門取旨,間有敘學士上者,然不為定製。

太宗命創方團球帶,賜二府文臣。厥後樞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貽永,皆特賜。李用和、曹郡王,皆以元舅賜。近歲宣徽使王君貺以耆舊特賜。皆出異數,非例也。近歲京師士人朝服乘馬,以黲衣蒙之,謂之“涼衫”,亦古之遺法也。《儀禮》“朝服加景”是也。但不知前人軌製章色如何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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