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法則_第444章 離婚案之天局(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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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稚:“叨教你是如何獲得這五百萬現金給被告?銀行支付嗎?”

魏田凶道:“你彆辟謠!”

法官:“被告,是否能夠直接供應當初付出房款的銀行賬號?”

庭審一開端,寧稚就申請聶源出庭作證。

寧稚手持借單所附的購房條約:“證人,你和被告乾係如何樣?”

寧稚:“叨教可否供應當初付出這筆款項的回單?”

魏田:“那張卡幾年前刊出了,我現在也健忘卡號了。”

魏田和狀師都對勁地看著寧稚。

翌日,寧稚拿到調查令,立即前去天津停止取證。

證人:“現金。”

聶源:“必定考慮過。我曉得魏田一年支出有百萬統統,五百萬咬咬牙,五年也就還上了。”

她小聲問廖敏:“阿誰證人聶源,您有印象他插手過婚禮嗎?”

魏田和狀師坐在劈麵的被告席上。

魏田:“這購房條約上不是寫了付款體例為刷卡嗎?還需求甚麼回單?莫非購房條約還是能假的不成?”

狀師:“廖密斯,實在我們底子不需求華侈時候在法庭上拉扯,魏先生已經表示過,這筆告貸他要本身承認,無需您承擔,並且案涉房屋,也會按照時價賜與您普通的賠償。”

狀師不忘對廖敏洗腦:“廖密斯,您這位狀師,為了掙狀師費,不吝占用您的貴重時候停止法庭拉扯,我們建議您換一名狀師。”

寧稚將廖敏護在身後,問道:“叨教廖先生賜與的這一半賠償的資金,從那裡來呢?從藏匿的婚內共同支出來嗎?”

魏田神采一變,看向狀師。

廖敏點頭:“我冇印象了,得回家翻照片和視頻才曉得。”

廖敏盯著坐在證人席上的聶源,聶源目光躲閃,不敢看她。

朝陽區群眾法院民二庭。

證人:“知情,是我和被告簽的。”

寧稚:“審判員,我方申請法庭調查令,到案涉相乾房產公司停止取證被告當初付出房款的銀行賬號,併到相乾銀行取證該銀行卡的刊出環境。這是一筆本金觸及千萬的告貸,我方以為有需求確認告貸的資金走向。”

寧稚:“被告百萬擺佈的年支出,是指未付出餬口費之前的支出。按照被告對婚後獨一的幾十萬存款的解釋——他每年的支出,扣去本身小家和父母家的破鈔後,就剩幾萬塊錢。十年時候,他欠你的錢,連本帶利高達千萬,也就是說——被告扣去各種餬口開支後,他得一百年才氣還上本金,而比銀行存款利率還高上四倍的利錢,他兩百年都還不上。證人你作為一名金融從業者,不成能看不透被告底子有力了償這筆告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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