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遊戲設定來講,遊戲的背景1900年離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具名結束的甲午戰役之間不到5年,丁汝昌的親兵與本身的恩主同難,王占元的親兵倒是懶洋洋的彷彿冇有甚麼事情產生一樣。5年的時候民風竄改的也太大了吧。感受有詐的餘顯大著膽量說:“既然王大人身材有恙,我就不打攪你了,轉頭我和王大人(王士珍)說一聲,請他白叟家另找高超陪我去泰安審案子吧。”王占元這時候才中氣實足的說:“既然餘大人已經看出來了,我們都是一條繩索上的螞蚱就明人不說暗話,”說著,王占元拿去炕上小桌子上的水一口喝下接著說:“泰安這個案子龐大的很,餘大人是曉得的,我也不說了,這趟審案子本來就分歧乎朝廷法度。”
對於訴訟刻日,宋朝開端有了明白規定:大事不過二十五日,中事不過二旬日,小事不過旬日。
獲得供詞後,三日今後再複審,以觀其供詞是否不異,複審以掉隊行訊斷,並向被告宣讀判詞,叫“讀鞫”。訊斷後,答應犯人要求複訊,即乞鞫,刻日為三個月。在民事訴訟中,原被告均有舉證任務。審判結束後,要求犯人謄寫狀紙、畫押,作為訊斷的根據,即當堂畫押。對於極刑犯,在訊斷後履行前,由下級司法監察構造專差官吏,對在逃犯停止審錄,稱為“錄囚”,顛末“錄囚”以為無誤方可履行,近似於我們明天的“複覈”。履行極刑時,知縣常常要當監斬官。
餘顯擺脫了王七蛋等人後,趕往王占元的院子,餘顯聯絡本身這邊的環境就感受的王占元那邊估計也差未幾如許。但是餘顯遠遠地還冇有進院子就瞥見有一幫頭戴著用美玉、翡翠等寶石當帽正來裝潢的圓形帽簷為上翻形,帽頂有紅縵作為裝潢。草帽,無簷,形狀頗像東北鄉村醬缸上的缸蓋“醬大氅”的暖帽,穿戴長袍或長衫配馬褂、馬甲,穿尖頭靴的鄉紳走出來。餘顯看著鄉紳這身穿戴就心機直犯噁心,滿清自從入關時段開端推行剃髮換衣,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今後拔除了明朝的冠冕、號衣。明朝男人一概蓄髮挽髻,著寬鬆衣,穿長統襪、淺麵鞋;清時則剃髮留辮,辮垂腦後,穿肥胖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一概涇渭清楚。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八旗服飾隨朝代的變動衝進關內。旗人的民風風俗影響著泛博的中原地區。從公服開端逐步推向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