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顯擺脫了王七蛋等人後,趕往王占元的院子,餘顯聯絡本身這邊的環境就感受的王占元那邊估計也差未幾如許。但是餘顯遠遠地還冇有進院子就瞥見有一幫頭戴著用美玉、翡翠等寶石當帽正來裝潢的圓形帽簷為上翻形,帽頂有紅縵作為裝潢。草帽,無簷,形狀頗像東北鄉村醬缸上的缸蓋“醬大氅”的暖帽,穿戴長袍或長衫配馬褂、馬甲,穿尖頭靴的鄉紳走出來。餘顯看著鄉紳這身穿戴就心機直犯噁心,滿清自從入關時段開端推行剃髮換衣,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今後拔除了明朝的冠冕、號衣。明朝男人一概蓄髮挽髻,著寬鬆衣,穿長統襪、淺麵鞋;清時則剃髮留辮,辮垂腦後,穿肥胖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一概涇渭清楚。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八旗服飾隨朝代的變動衝進關內。旗人的民風風俗影響著泛博的中原地區。從公服開端逐步推向常服。
餘顯內心老是感受怪怪的就中國當代來講,普通來講親兵是跟將領同親本家或者有過出世入死的經曆中提拔的兵士。在甲午戰役中丁汝昌的“親兵”,是從安徽故裡跟隨老提督南征北戰的淮軍老根柢。在北洋海軍中,他們充當陸戰隊和憲兵隊的角色。在北洋海軍毀滅之際,這些丁汝昌的後輩兵、淮軍最後的種子乘坐劃子策動了對日軍的突襲。他們登岸的地點靠近已被日軍占據的龍廟嘴炮台,在那邊建議了一次他殺性衝鋒。在日本1895年出版的《日清戰役實記》中記錄了這支隻要約兩百人的小軍隊最後的戰役。“敵軍拚死進步”,一度打得日軍混亂敗退,一名中國兵士翻牆跳進了日軍的師團部批示所。但終因寡不敵眾,這支陸戰隊終究垂垂不支,殘存職員被壓抑到了海邊。“令人感慨的是有的中國兵曉得不能倖免而他殺死去……登岸水兵幾近無一人逃脫。海岸上積屍累累,不成勝數。有的敵兵在海中遭到偷襲,二十間(1間約合1.8米)平方的海水完整變成了紅色,像蜀錦一樣殘暴”。
餘顯連連點頭表示明白,明天王士珍公佈任務後餘顯還特地下線查過質料,當代的民刑訴訟的首要路子:一是由當事人本身或被害者家眷直接到官府告密,稱為告。縣衙大門東側有一鼓架,鼓架上放大鼓一麵,這是專供告狀人伐鼓喊冤用的。如冇有性命案或大冤,告狀人是不能隨便伐鼓喊冤的;但告狀人擊了堂鼓,知縣就必須當即升堂理事。二是由監察禦史或司隸校尉“察舉不法”、“舉劾犯法”以及官吏之間相互糾舉。當代司法實際中重供詞,被告的供詞常常是科罪量刑的根據。在當代,用刑是合法的,公堂上常有縣太爺大喝“不動大刑,量你不招”。重刑之下,罪犯招認畫押,知縣常常憑罪犯的供詞,便可當堂科罪,如許就不免有屈打成招冤案的產生,如《卷席筒》、《竇娥冤》中的仆人公,莫不是受刑不過而屈招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