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冇想到,二輪秀裡邊,會冒出一個頂薪球員,這就成了一個縫隙。
“第49位,孟菲斯灰熊,挑選陸笑風,來自中國。”
實在,即便有首輪,也不成能選陸笑風,因為陸笑風就冇去小牛或者火箭試訓。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再比如,客歲活塞選秀,一看隊裡啥都不缺,好吧,選大個準冇錯,就選了米利西奇,連大學明星安東尼和韋德都不要了。
但阿誰條目針對的是打了三年,冇被辭退也冇有以自在球員身份換過球隊的老兵。
他們都有二輪選秀權,小牛是第50位,火箭是第55位。
就怕選上以後,球員因為各種啟事,冇法去NBA,那就白瞎了一個引進球員的機遇。
小個子狀元掰動手指頭都數得過來,那根基上都是公認的明星,早就名滿全美了,鐵定要成巨星的,根不不消考慮。
二輪秀的簽約,既冇有首輪秀的那些限定,當然也冇有任何保障。
這就讓厥後的勞資和談,立即就對新秀的條約年限和人為金額做出了限定。
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裡納斯被懦夫選中以後,第二年就打出了明星數據。
可在簽條約的時候,卻出了題目。
但勞資和談又規定,不能持續兩年冇有首輪秀。
高順位的球隊,根基上都是要重修的爛隊,底子不在乎花幾年時候培養一個巨星,對新秀的即戰力就冇那麼在乎了。
在前邊國度隊的練習裡,為了給姚明傳球,為了姑息他的節拍,他就夠憋屈了,還到火箭隊去享福?
但這就是NBA選秀的“潛法則”:順位靠前的球隊,看得更重的是天賦和潛力,而不是即戰力。
至於火箭,他曉得頓時就會有大買賣,打控衛的弗朗西斯會被換走,倒是不牴觸。
要曉得,當時候如日中天的“飛人”喬丹,人為也才400萬美圓罷了。
可恰好阿裡納斯就掉到了二輪,傳聞是因為試訓的時候身材狀況不好。
二輪秀選中了也不必然簽約,簽了約也能夠冇保障,一個表示不好,便能夠被球隊裁了。
關於選秀有句名言:不曉得選哪個,就選大個子。
想當年,即便喬丹那麼優良,即便火箭隊前一年才選了明星外線桑普森,還是用狀元秀選了奧拉朱旺。
而想進NBA打球的新人,誰又情願掉到二輪去呢?
乃至,姚明也給火箭老闆亞曆山大打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