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誇大是“第一輪”呢?
乃至另有本年的總冠軍得主,兩屆最好戍守球員,活塞的本-華萊士,在1996年的選秀裡,連二輪都冇選上呢。
------------------------------------------------
陸笑風的才氣,作為國度隊主鍛練的哈裡斯,當然看在眼裡,他也給小牛隊提了建議。
現在大師都曉得了,誇梅-布朗是最大的水貨,成了喬丹光輝籃球汗青上少有的汙點。
並且小牛的球員們,不管白的還是黑的,都是一群醜鬼,看著就難受,固然有個慷慨的老闆庫班,他也不肯意去。
他們都有二輪選秀權,小牛是第50位,火箭是第55位。
而想進NBA打球的新人,誰又情願掉到二輪去呢?
但阿誰條目針對的是打了三年,冇被辭退也冇有以自在球員身份換過球隊的老兵。
“第48位,薩克拉門托國王,挑選裡基-米拉德。”
NBA作為一個最勝利的籃球聯賽,其選秀機製,一改再改,差未幾已經把統統縫隙都堵上了。
聽了隊裡首要職員的建議,固然冇有試訓過陸笑風,但小牛和火箭的經理們都情願試一試。
但這就是NBA選秀的“潛法則”:順位靠前的球隊,看得更重的是天賦和潛力,而不是即戰力。
但勞資和談又規定,不能持續兩年冇有首輪秀。
再比如,客歲活塞選秀,一看隊裡啥都不缺,好吧,選大個準冇錯,就選了米利西奇,連大學明星安東尼和韋德都不要了。
普通環境下,優良的新秀,是很難掉到第二輪去的。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關於選秀有句名言:不曉得選哪個,就選大個子。
至於技術,在專家們看來,有了天賦,甚麼技術練不出來?
翻一翻NBA的選秀汗青,狀元秀幾近就是清一色的大個子。
小牛的氣勢已經定型,底子不需求構造後衛,他去乾嗎?
這類人,有一技之長,一進NBA就能從替補席上闡揚能量。
以是,那些戰績非常好的球隊,挑選順位靠後的新秀,就特彆謹慎,根基上都是選那種已經證明過本身的角色球員。
那一年,喬丹在奇才做小老闆,賣力選秀,就在第一順位選了高中生誇梅-布朗。
就怕選上以後,球員因為各種啟事,冇法去NBA,那就白瞎了一個引進球員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