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阿誰條目針對的是打了三年,冇被辭退也冇有以自在球員身份換過球隊的老兵。
球員們也有福利:第一輪的選秀球員,隻要簽約,就是有保障的合約。
在將來,越來越多的歐洲球員進入NBA,二輪裡出人才,都不算甚麼新奇事了。
羅賓遜獅子大開口,要求簽一個10年6800萬美圓的條約。
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裡納斯被懦夫選中以後,第二年就打出了明星數據。
能拿高薪,誰會跟錢過不去?
至於火箭,他曉得頓時就會有大買賣,打控衛的弗朗西斯會被換走,倒是不牴觸。
乃至另有本年的總冠軍得主,兩屆最好戍守球員,活塞的本-華萊士,在1996年的選秀裡,連二輪都冇選上呢。
因為能在NBA耐久打球的,絕大多數球員都是首輪秀,構和的時候,二輪秀的權益就被賣了。
以是,狀元秀的挑選,向來都更鐘愛大個子。
如果表示不好,那就認栽,裁了就是,喪失也不大。
但勞資和談又規定,不能持續兩年冇有首輪秀。
以是,那些戰績非常好的球隊,挑選順位靠後的新秀,就特彆謹慎,根基上都是選那種已經證明過本身的角色球員。
高順位的球隊,根基上都是要重修的爛隊,底子不在乎花幾年時候培養一個巨星,對新秀的即戰力就冇那麼在乎了。
跟著時候推移,斯特恩一個接一個念馳名字,眼看著就到了四十多位,就要到小牛了,陸笑風手內心也開端冒汗。
為甚麼要誇大是“第一輪”呢?
小牛的氣勢已經定型,底子不需求構造後衛,他去乾嗎?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之前雄鹿的邁克爾-裡德和懦夫的阿裡納斯,不就是二輪裡淘的寶嗎?
翻一翻NBA的選秀汗青,狀元秀幾近就是清一色的大個子。
“第48位,薩克拉門托國王,挑選裡基-米拉德。”
NBA作為一個最勝利的籃球聯賽,其選秀機製,一改再改,差未幾已經把統統縫隙都堵上了。
陸笑風的才氣,作為國度隊主鍛練的哈裡斯,當然看在眼裡,他也給小牛隊提了建議。
但這就是NBA選秀的“潛法則”:順位靠前的球隊,看得更重的是天賦和潛力,而不是即戰力。
在NBA的選秀汗青上,有那麼幾個特彆的案例,不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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