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表示不好,那就認栽,裁了就是,喪失也不大。
以是,那些戰績非常好的球隊,挑選順位靠後的新秀,就特彆謹慎,根基上都是選那種已經證明過本身的角色球員。
身高、彈跳、速率,這是顯而易見的天賦,籃球智商也算,但太虛,除非在美國本土打了幾年,大師都曉得你球商高。
想當年,即便喬丹那麼優良,即便火箭隊前一年才選了明星外線桑普森,還是用狀元秀選了奧拉朱旺。
跟著時候推移,斯特恩一個接一個念馳名字,眼看著就到了四十多位,就要到小牛了,陸笑風手內心也開端冒汗。
而想進NBA打球的新人,誰又情願掉到二輪去呢?
之前雄鹿的邁克爾-裡德和懦夫的阿裡納斯,不就是二輪裡淘的寶嗎?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這類人,有一技之長,一進NBA就能從替補席上闡揚能量。
有了哈裡斯和姚明的乾係,當選NBA,陸笑風很有掌控,可他真的不肯意去小牛或者火箭啊!
“第48位,薩克拉門托國王,挑選裡基-米拉德。”
同是中國人,他又不需求姚明給他增加人氣,跟姚明在一個俱樂部,冇有任何好處。
他們都是季後賽球隊,恰好把靠後的首輪秀都給買賣了。
能拿高薪,誰會跟錢過不去?
以是,狀元秀的挑選,向來都更鐘愛大個子。
第一個就是1994年的狀元秀,外號“大狗”的格倫-羅賓遜。
“第49位,孟菲斯灰熊,挑選陸笑風,來自中國。”
關於選秀有句名言:不曉得選哪個,就選大個子。
能上場比賽,誰情願每天給人當陪練?
普通環境下,優良的新秀,是很難掉到第二輪去的。
因為能在NBA耐久打球的,絕大多數球員都是首輪秀,構和的時候,二輪秀的權益就被賣了。
打球的,誰冇有受傷的時候?
那甚麼是天賦呢?
再比如,客歲活塞選秀,一看隊裡啥都不缺,好吧,選大個準冇錯,就選了米利西奇,連大學明星安東尼和韋德都不要了。
他們都有二輪選秀權,小牛是第50位,火箭是第55位。
NBA那麼多專業的球探,個人眼瞎的環境,畢竟未幾。
並且條約金額,絕大多數環境,都是底薪。
可懦夫當初隻跟他簽了個1+1的底薪條約,等阿裡納斯打出了刺眼的數據,懦夫能給的最高薪水,僅僅是500萬不到的中產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