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選上以後,球員因為各種啟事,冇法去NBA,那就白瞎了一個引進球員的機遇。
誰也冇想到,二輪秀裡邊,會冒出一個頂薪球員,這就成了一個縫隙。
因為能在NBA耐久打球的,絕大多數球員都是首輪秀,構和的時候,二輪秀的權益就被賣了。
之前雄鹿的邁克爾-裡德和懦夫的阿裡納斯,不就是二輪裡淘的寶嗎?
在將來,越來越多的歐洲球員進入NBA,二輪裡出人才,都不算甚麼新奇事了。
每一個新秀,對應他的順位,都有牢固的條約金額。
這就讓厥後的勞資和談,立即就對新秀的條約年限和人為金額做出了限定。
比擬高順位,那些靠後的選秀順位,對有的球隊來講,就有點雞肋了,選不了太優良的球員,卻要強行簽3+1的條約。
有的強隊已經冇了薪金空間,簽自在球員有了限定,對這類靠後的首輪秀,就更謹慎了。
而二輪秀,倒是成了有些球隊的淘寶秀,固然這麼多年,也冇有幾個球隊淘到寶,經理們卻樂此不疲。
像歐洲的一些球員,已經打出了不俗的數據,NBA強隊卻不敢在首輪選。
但勞資和談又規定,不能持續兩年冇有首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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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時候推移,斯特恩一個接一個念馳名字,眼看著就到了四十多位,就要到小牛了,陸笑風手內心也開端冒汗。
第二個案例,就是2001年的狀元秀誇梅-布朗。
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裡納斯被懦夫選中以後,第二年就打出了明星數據。
在NCAA裡有著奪目表示的羅賓遜,不出不測被密爾沃基雄鹿在第一順位選中。
打球的,誰冇有受傷的時候?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當然,構和的時候,球員工會也冇有讓老闆們把好處全占了。
二輪秀選中了也不必然簽約,簽了約也能夠冇保障,一個表示不好,便能夠被球隊裁了。
現在大師都曉得了,誇梅-布朗是最大的水貨,成了喬丹光輝籃球汗青上少有的汙點。
有了勞資和談裡的這些限定,NBA球隊選人的時候,就有很多考慮。
至於技術,在專家們看來,有了天賦,甚麼技術練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