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案例,就是2001年的狀元秀誇梅-布朗。
能拿高薪,誰會跟錢過不去?
首輪打球的時候,二輪隻能在板凳席上揮毛巾,當觀眾。
在將來,越來越多的歐洲球員進入NBA,二輪裡出人才,都不算甚麼新奇事了。
而想進NBA打球的新人,誰又情願掉到二輪去呢?
像歐洲的一些球員,已經打出了不俗的數據,NBA強隊卻不敢在首輪選。
以是,根基上,新人們到球隊試訓的時候,都卯足了勁,儘力表示。
可恰好阿裡納斯就掉到了二輪,傳聞是因為試訓的時候身材狀況不好。
乃至,姚明也給火箭老闆亞曆山大打了電話。
同是中國人,他又不需求姚明給他增加人氣,跟姚明在一個俱樂部,冇有任何好處。
羅賓遜獅子大開口,要求簽一個10年6800萬美圓的條約。
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裡納斯被懦夫選中以後,第二年就打出了明星數據。
“啊?”俄然就聽到了本身的名字,陸笑風又驚又喜。(未完待續。)
可終究,為了球隊將來,雄鹿還是隻能捏著鼻子承諾了。
但勞資和談又規定,不能持續兩年冇有首輪秀。
在此前的勞資和談裡,也有製止本隊球星被挖的條目,就是聞名的“拉裡-伯德條目”。
身高、彈跳、速率,這是顯而易見的天賦,籃球智商也算,但太虛,除非在美國本土打了幾年,大師都曉得你球商高。
NBA那麼多專業的球探,個人眼瞎的環境,畢竟未幾。
這類人,有一技之長,一進NBA就能從替補席上闡揚能量。
誰也冇想到,二輪秀裡邊,會冒出一個頂薪球員,這就成了一個縫隙。
翻一翻NBA的選秀汗青,狀元秀幾近就是清一色的大個子。
小牛的氣勢已經定型,底子不需求構造後衛,他去乾嗎?
在前邊國度隊的練習裡,為了給姚明傳球,為了姑息他的節拍,他就夠憋屈了,還到火箭隊去享福?
火箭的順位在小牛後邊,不出不測的話,多數就是小牛了。
比擬高順位,那些靠後的選秀順位,對有的球隊來講,就有點雞肋了,選不了太優良的球員,卻要強行簽3+1的條約。
以是,那些戰績非常好的球隊,挑選順位靠後的新秀,就特彆謹慎,根基上都是選那種已經證明過本身的角色球員。
要曉得,那一年的新秀,打出來的可很多,不說“最好新人”保羅-加索爾,後邊另有“扣籃王”賈森-裡查德森、喬-約翰遜、托尼-帕克、紮克-蘭多夫和阿裡納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