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作為一個最勝利的籃球聯賽,其選秀機製,一改再改,差未幾已經把統統縫隙都堵上了。
能拿高薪,誰會跟錢過不去?
在NCAA裡有著奪目表示的羅賓遜,不出不測被密爾沃基雄鹿在第一順位選中。
按1999年的勞資和談,現在的首輪秀,簽的條約,都是標準的3+1。
並且條約金額,絕大多數環境,都是底薪。
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裡納斯被懦夫選中以後,第二年就打出了明星數據。
乃至,姚明也給火箭老闆亞曆山大打了電話。
誰也冇想到,二輪秀裡邊,會冒出一個頂薪球員,這就成了一個縫隙。
身高、彈跳、速率,這是顯而易見的天賦,籃球智商也算,但太虛,除非在美國本土打了幾年,大師都曉得你球商高。
他們都是季後賽球隊,恰好把靠後的首輪秀都給買賣了。
這就讓厥後的勞資和談,立即就對新秀的條約年限和人為金額做出了限定。
在將來的勞資和談,會專門出一個“阿裡納斯條目”,來補這個縫隙。
之前雄鹿的邁克爾-裡德和懦夫的阿裡納斯,不就是二輪裡淘的寶嗎?
乃至另有本年的總冠軍得主,兩屆最好戍守球員,活塞的本-華萊士,在1996年的選秀裡,連二輪都冇選上呢。
有了勞資和談裡的這些限定,NBA球隊選人的時候,就有很多考慮。
就怕選上以後,球員因為各種啟事,冇法去NBA,那就白瞎了一個引進球員的機遇。
二輪秀的簽約,既冇有首輪秀的那些限定,當然也冇有任何保障。
現在大師都曉得了,誇梅-布朗是最大的水貨,成了喬丹光輝籃球汗青上少有的汙點。
跟著時候推移,斯特恩一個接一個念馳名字,眼看著就到了四十多位,就要到小牛了,陸笑風手內心也開端冒汗。
他們都有二輪選秀權,小牛是第50位,火箭是第55位。
再比如,客歲活塞選秀,一看隊裡啥都不缺,好吧,選大個準冇錯,就選了米利西奇,連大學明星安東尼和韋德都不要了。
很多時候,球隊都想把靠後的首輪秀給拋棄。
可在簽條約的時候,卻出了題目。
實在,即便有首輪,也不成能選陸笑風,因為陸笑風就冇去小牛或者火箭試訓。
如果表示不好,那就認栽,裁了就是,喪失也不大。
每一個新秀,對應他的順位,都有牢固的條約金額。
第二個案例,就是2001年的狀元秀誇梅-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