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作品集(簡體新版)_第61章 碧血劍(6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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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士劉鴻訓等都奏,請給袁崇煥大權,賜給他尚方寶劍,至於王之臣與滿桂的尚方劍則應撤回,以同一事權。崇禎以為對極。應予照辦。談完大過後,賜袁崇煥酒饌。

兵變是因欠餉四個月而起,起事的是四川兵與湖南、湖北的湖廣兵。兵卒把巡撫畢自肅、總兵官朱梅等縛在角樓上。兵備副使把官衙庫房中統統的二萬兩銀子都拿出來發餉,相差還是很多,又向寧遠商民借了五萬兩,兵士纔不吵了。畢自肅自發治軍不嚴有罪,吊頸他殺。兵士的糧餉本就很少,拖欠四個月,叫他們如何過日子?這本來是中心當局財務部的事。連寧遠如許的國防第一要地,欠餉都達四個月之久,可見當時政治與財務的敗北。畢自肅在二次寧弘遠戰時是兵備副使,守城有功,因兵變而他殺,實在是死得很冤枉的。朱梅是軍中勇將,幾大戰役中血戰馳名。

如果是前者,當然該當決然回絕;如果後者,便可考慮接管,需求時乃至還須儘力圖奪。在當時的局勢下,建立和議明顯於明朝有嚴峻好處。非論從政略、計謀、財務、經濟、群眾餬口那一方麵來考慮,都應與滿清媾和。

袁崇煥請發內帑,實在恰是他不珍惜本身、不怕開罪天子、而待兵士如家人父子。本來,他隻須申請發餉,至於錢從那邊來,底子不是他的任務。國庫無錢,自有彆的大臣會提出請發內帑,崇禎仇恨的工具就會是阿誰請發內帑之人。以袁崇煥的才乾,決不會不明白此中的關頭,但他珍惜兵士,獲咎天子也不管了。他會考慮:說不定朝中大臣大家不敢獲咎天子,餉銀就始終發不下來,那麼就由我開口好了。

和約條目是片麵對仇敵無益?還是兩邊劃一,或短長參半,乃至對我方無益?

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製全遼是不足的,但要停歇世人的紛繁群情,那就不敷了。臣一出都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必然會有的。這些人即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花權力來拆台臣的事件,但不免會大發群情,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家來,聆聽他的說話,聽了好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即肆無顧忌,不再稱汗而改稱天子。

“羅雀掘鼠”這四字崇禎聽得非常入耳。周延儒因為這四個字,向著首輔的位子邁進了一步。周延儒是江蘇宜興人,邊幅非常標緻,二十歲連中會元狀元,《明史・周延儒傳》:“年甫二十餘,斑斕自喜。”這個江南才子小白臉,真是小說與戲劇中的標準小生,可惜品德太差,在《明史》中被列入“奸臣傳”。本來此人也不算真的非常奸惡,他厥後做首輔,也做了些功德的,隻不過他事事逢迎崇禎的情意。周延儒之奸,主如果崇禎脾氣的反應。但“逢君之惡”當然也就是奸。這小我和袁崇煥恰是兩個極度。袁崇煥考進士考了很多次落第,到三十五歲才中了三甲第四十名進士,邊幅相稱不標緻,[78]脾氣則是非常的梗直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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