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製全遼是不足的,但要停歇世人的紛繁群情,那就不敷了。臣一出都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必然會有的。這些人即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花權力來拆台臣的事件,但不免會大發群情,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家來,聆聽他的說話,聽了好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
崇禎的脾氣當中,也有他祖父神宗的遺傳。他一方麵接管財務部長的發起,增加賦稅,另一方麵對於伸手來要錢之人大大的不滿。
如果是前者,當然該當決然回絕;如果後者,便可考慮接管,需求時乃至還須儘力圖奪。在當時的局勢下,建立和議明顯於明朝有嚴峻好處。非論從政略、計謀、財務、經濟、群眾餬口那一方麵來考慮,都應與滿清媾和。
仇敵提出戰役建議,是不是能夠接管,不能一概而論。我覺得該當按照如許的原則來加以考慮:仇敵的和議是不是一種詭計手腕,目標在全部滅亡我們?還是仇敵因經濟、政治、軍事、或社會的啟事此確有戰役誠意?
袁崇煥於八月初達到,獎懲了幾名軍官,此中之一是厥後大大馳名的左良玉,當時是都司;又殺了曉得兵變預謀而不報的中軍,將兵變安定了。
“內帑”是天子私家庫房的錢。因為戶部答覆袁崇煥說,國庫裡實在冇有錢,以是袁崇煥請天子掏私家腰包來發欠餉。再加上說兵士鼓譟而提出要求,彷彿隱含威脅,崇禎天然更加活力。
但京裡的餉銀仍然不發來,錦州與薊鎮的兵士又叛變。如果這時清軍來攻,寧遠與錦州如何守得住?局勢實在傷害之至。袁崇煥有甚麼體例?隻要不竭的上奏章,向北京請餉。
袁崇煥回任以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產生兵變,當時天然不能與清兵開仗,因而與皇太極又開端了和談,用以遲延時候。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當即作出主動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前提,是要他先撤除帝號,規複稱“汗”。皇太極竟然答允,但要求明朝天子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職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屬,原是對明朝極無益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情勢,不研討兩邊力量的對比,對峙非毀滅滿清不成,當即回絕了這個要求。[80]
十
袁崇煥又奏:“五年當中,竄改很大。必須吏部與兵部與臣充分合作。應被選用的職員便即任命,不該當任用的,不成隨便派下來。”崇禎即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兵部尚書王在晉,將袁崇煥的要求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