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廠入內即安排大幅嶽飛畫像,提示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西廠設於憲宗成化年間,職能與東廠不異,用來伺察、監督東廠和錦衣衛。它幾經廢立,前後凡六年,一度由憲宗的親信寺人汪直統領。
在明朝200餘年的汗青中,錦衣衛始終扮演著特彆的角色。它服從於天子,又受製於寺人;它對加強皇權居功赫赫,又因恃權妄為而劣跡斑斑;它力求保護明朝的統治,卻又為明朝的滅亡種下了禍端。錦衣衛的功過是非,值得人們思慮。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監督、窺伺、彈壓官吏的犯警行動。即“巡查訪拿”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廠、衛一貫並稱。“廠”是指東廠、西廠、熟行廠,“衛”是指錦衣衛。廠衛所屬體係分歧。廠是寺人機構,它的職能與錦衣衛的偵緝、詔獄職能近似,它的職位在錦衣衛之上。二者之間,既有辨彆,又有聯絡。
《明史・刑法誌》:“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製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製止,其複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