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做孩子能夠做到的事
憐子之心大家都有,但是垂憐不能貧乏明智,不能愛得太自覺,更不能剝奪孩子自主餬口的權力。凡孩子本身能夠做到的,應當讓他本身做;凡孩子本身能夠想的,應當讓他本身去想。教誨孩子本身做主、自理、自律是父母不成推辭的任務。在實施這一任務時,“有為而治”無疑是一種好體例。對孩籽實施“有為而治”,才氣夠給孩子更多的自在,才氣夠讓孩子遵循本身的興趣和愛好生長。
大多數的孩子對父母的依靠性太強,形成這類局麵首要有兩方麵的啟事,一方麵是人們餬口程度的進步,人們都開端變得怠惰,貧乏主動勞動的精力,孩子從中耳濡目染,也感染了這類惡習;另一方麵是家長過分的寵嬖孩子,從而讓這類愛變成了寵嬖,家長大攬大包,本來很多由孩子本身完成的事,都讓家長代替了。究竟上,讓孩子恰當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對孩子的自理才氣、任務感和獨立認識的培養都是非常無益的,能夠讓孩子從小就有對本身的餬口、行動賣力的觀點,同時也讓孩子養成了愛勞動的品格,對孩子今後的生長非常無益。
如果不能主宰本身,那麼他永久就隻是個仆從。
哈佛語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