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家後本來還焦急等爸爸返來問這件“畢生大事”,成果玩得忘了,直到幾天後爸爸去接她,回家的路上才又想起來。她爸爸當時也非常痛快地說“好”,同意了。圓圓一進門,就迫不及待地奉告我:“媽媽,我爸爸也同意我長大後和馬曉飛結婚呢!”我鎮靜地說:“是嗎,那太好了!”
本來,她女兒同年級另一班的一個男孩子下課常常喜好來找她女兒說話,女兒過生日時,叫了幾個同窗到麥當勞,也叫了這個男孩子,男孩子也送她女兒一份禮品,他們另偶然相互發簡訊。當媽的悄悄查了女兒的手機簡訊,和這個男孩之間發的簡訊較多,個彆語句有些含混,彷彿相互有些好感。
這位媽媽厥後又給我打電話,說她如許和女兒談,孩子很歡暢。從那今後,她女兒還不時地和媽媽說誰給她寫紙條或發簡訊了,她感覺誰不錯等等。詳細到阿誰小男孩,另有些來往,但一向很普通,和彆的同窗冇甚麼兩樣。這位媽媽悟出的事理是:隻要大民氣裡陽光,孩子內心也會很陽光。
接下來她奉告女兒,初中生對同性產生好感,這纔是方纔開端,你作為一個敬愛的女孩子,將來會碰到很多賞識你的人,對他們我們都要心存感激;同時,你也會碰到很多值得我們賞識的男孩子,他們每小我身上都有分歧的長處。
和上麵事例構成對比的是另一名老友對我講的一件事。
這位家長為了節製孩子的行跡,也為了孩子的安然,給孩子買了個手機,成果她有一次偷偷查女兒手機,發明她和幾個男生稱兄道弟的,大怒,充公了手機。女兒卻有體例,第二天把同窗的一個手機借返來用。她再把借的手機充公,孩子就放學後用一個陌生的手機給她發個簡訊說本身很活力,早晨不回家了,然後阿誰手機就一向關機。她找不著孩子,一早晨急得要死。第二天一大早就趕到女兒黌舍,在大門口比及揹著書包來上學的女兒,卻冇問出孩子一早晨去那裡了。這位媽媽一怒之下找到班主任,把女兒一夜未回家的事對班主任說了。班主任又跑去對教誨主任講了,教誨主任頓時召開年級班主任集會,宣佈本校一名初二女生在內裡過夜,要求各班加強對門生的教誨。
她上中學後,進入心機學上的“芳華期”,這個時候我們作為家長才真正開端察看她對同性來往的態度了。圓圓也會對我講一些黌舍裡男生和女生相互奉迎的事,比如一個家裡很有錢的男孩子對她班裡一個女孩子說:“你如果和我好,我就給你買六萬元的珠寶。”我們聽了,並不貶損這些事,隻是笑笑,說這小男孩老練得敬愛。我家裡也不時地會有男生打電話過來,我們接到如許的電話時,就像接到她的女同窗打給她的電話一樣,很天然地喊她來接電話,然後我們躲避開,讓她能便利地通話。有一次我還在她的書桌下撿到一張紙,能夠是她上課時和彆的一個女孩子的筆談,兩人熱烈地會商著班裡的幾個男生,能看出她們對一些男生是有昏黃的好感的。我笑笑,把這張紙保藏起來,籌辦將來圓圓長大了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