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發很多兒童不測傷害事件,絕大多數是因為輕信或忽視而至。以是安然教誨事情也應當從這兩方麵來做。
“理性態度的第一個特性就是檢驗在他者的背景下如何對待本身。”[7]如果說作為家長我們做得還算不錯,“提定見會”則是很好的校訂器之一。我們堅信,任何年代,任何國度,純美的孩子都是家長最好的鏡子,值得家長萬分珍惜。
我同意如許的比方:一個至心樂意給兒童自在的家長應當像一個仆人一樣,經心腸為仆人供應餐飯,但並不規定仆人吃甚麼吃多少;冷靜地為仆人擦潔淨浴室,並不規定仆人甚麼時候沐浴。他為仆人供應各種幫忙,而不去教唆和逼迫仆人去做甚麼。他不去打攪仆人的餬口,在仆人需求時,卻能及時呈現。
每一次的提定見會,實在也是一個親子共處的誇姣光陰,我們圍坐在一起,吃著生果或點心,說著話,其樂融融,偶然嚴厲偶然開打趣,有表達的暢快,也有收成的愉悅,以是圓圓每週都挺神馳開“提定見會”。偶爾我和她爸爸忘了,她就會及時提示我們,該開提定見會了!
在我們和女兒的相處中,不是冇有猜疑,而是有了猜疑後,儘力去想一個分身其美的體例。毫不以捐軀孩子的自負或麵子去簡化本身作為家長的勞動。
察看我們四周的環境能夠發明,很多媽媽隻愛嬰兒期的孩子。孩子在兩三歲前,幾近是完整的被動體,父母被孩子的敬愛傳染,柔情似水,對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充分享用著做父母的歡愉。可一旦孩子開端有了本身的設法,自主張識萌發後,父母就會感覺孩子到處冒犯家長的希冀和法則,變得不聽話了,不成愛了,因而家長眼睛裡開端透暴露膩煩的神采。很多家長掛在口頭的一句話就是“孩子越大越不好帶,越來越不聽話”。
開“提定見會”是我們和孩子相處的一個小小的側麵,也是我們全部親子乾係的反應。待孩子長大了,就成為我們影象中誇姣的回想。
記得圓圓三四歲時,我帶她回我母親家。母親做了一種糖酥餅,圓圓非常愛吃,小小的人,吃了整整一個。阿誰餅油糖放得非常多,我不肯意她多吃,她再要時,我掰了很少一點給她,奉告她這個不能多吃,開打趣說“明天已經吃得夠多,再吃眼睛就綠了”。圓圓一口把那一小塊餅吃下去,明顯還想吃,卻非常派合地拍拍小手說,“那就等眼睛紅了再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