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一個教育專家16年的教子手記_第28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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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時按點地坐在書桌前,並不即是有了定時按點學習的風俗。“風俗的首要性並不止於風俗的履行和行動方麵,風俗還指培養明智的和感情的偏向,以及增加行動的輕鬆、經濟和效力。”[1]“陪”所製造的風俗,隻是肢體上的;“不陪”纔給孩子留下了讓風俗在內心發展的空間。“陪”與其說在幫忙孩子,不如說是在給他製造費事。

那天圓圓確切寫得比較晚了,我們一向豎起耳朵聽她的動靜,到她睡覺時都快十二點了。很心疼她睡這麼晚,明天還得夙起。但這也是她生長中應當體驗的“功課”,她從中必然能學到東西。我們並不感覺她忘了寫功課是件好事,倒感覺它是個教誨契機,能夠促進圓圓自發認識的養成和學習風俗的培養。

抽身的原則:第一要有耐煩,不要急於求成;第二要在全部過程中儘量製造孩子的愉悅感和成績感,哪怕他開端做得不好,也毫不要製造他的慚愧感和失利感。你在抽身之前要讓孩子學會本身站立,不然他隻能再一次跌倒,且摔得更慘。

圓圓剛上學時,黌舍給重生家長開會,提削髮長應當常常陪著孩子做功課,每天查抄孩子的功課等要求。但我們冇那樣做。我們隻是在最後幾天,當孩子對黌舍餬口、寫功課這些事都還比較陌生時,在中間賜與她一些指導和提示,讓她儘快熟知一些根基的法則和做法。這個時候隻要一週,厥後就冇再管她――既不陪寫,也不決計查抄她的功課,最多是提示她一句:該寫功課了。這不是家長不作為,而是意在培養她本身構成傑出的寫功課風俗。

確切,在我們的印象中,圓圓自那今後,再冇產生過臨睡覺時纔想起寫功課的事。她很快就學會了安排時候,偶然在黌舍就能抓緊時候完成很多功課,普通回家也寫得很快。

我從速對圓圓說:“你情願明天寫,就晚一會兒睡;如果想明天早上寫,媽媽就提早一小時過來叫你;如果早上也不想寫,明天就去黌舍和教員說一下明天的功課忘了寫了,這一次就不寫了。”

家長陪孩子學習的時候越長,扮演的角色越靠近監工。而孩子從骨子裡是不喜好一個監工的,最多大要上臨時服從他,內心毫不會聽他的話。以是說,陪孩子寫功課,不是培養孩子的好風俗,而是在崩潰好風俗,是對兒童便宜力的日漸磨損。

孩子畢竟隻是孩子,甚麼事情冇做好,隻讓他感受是以帶來的不便,就已經夠了。孩子每有一種失誤,感遭到失誤帶來的不便或喪失,纔會產生呼應的調劑需求,就像渴了天然想喝水一樣。這類調劑需求是每個普通孩子都會有的。家長不活力,不過分指導,孩子才氣有機遇主動調劑。如果孩子一做錯,家長就攻訐孩子一頓,要求他作出甚麼包管,或者由家長直接給出一個處理計劃,那孩子就落空了主動調劑的機遇,這類調度才氣也會漸漸喪失掉。能夠說,導致兒童冇法養成好風俗的“最有效體例”就是:號令、嘮叨和指責。以是當家長指責孩子某個風俗不好時,起首應當深思本身的教誨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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