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來講孩子情願做“店東”,特彆是開端時。玩過幾次後,為了保持遊戲的新奇感,能夠和孩子互換角色,讓孩子再回到主顧的身份。不管誰扮主顧,都能夠扮分歧的角色,或構成分歧的組合,偶然是老爺爺老奶奶,偶然是小朋友,偶然是大夫或西席。分歧的身份有分歧的事情和需求,如許就會有很多故事產生。還能夠讓家裡的各種玩具參與出去,如毛絨小狗和小熊等來買東西,當然是有人替代它們說話和付錢。
這項活動在家庭中也能夠利用,當家長想給孩子教誨功課時,你不如讓孩子給你“教誨”一次功課。當然你要想體例把事情做奇妙了,能讓這項活動天然產生,而不要讓孩子感到嚴峻和彆扭。
第二,要挑選那些答案或內容比較肯定的東西讓孩子來講。
開小賣部遊戲約莫一向玩到圓圓上學2、三年級。她學習乘法和除法時,我就悄悄在遊戲中加進了相乾知識,比如一根鉛筆9分錢,我要求一下買8根;或者一包餅乾4元錢,內裡有10塊,而我隻想買3塊。如許,她就得動用她的乘除法知識來計算了。
起首是不要把企圖奉告孩子。
在玩“開小賣部”遊戲時要重視幾個題目:
寫到這裡我想到,如果把孩子每一次“贏利”記錄下來,並且把她賺的錢另存起來,給他買東西時就用這筆錢,能夠會更好地刺激他玩耍興趣。這一點在圓圓小時候我們冇做,隻是猜想如許做會更好。
我們開端時普通都是玩100元以內的加減法,稍後就給她一些建議,以為某個東西應當很貴,能夠把代價定到三五百元。我印象中圓圓在四歲擺佈時,可默算500以內的加減法,這根基上是通過“做買賣”學來的。
圓圓剛上小學時,教員教他們學拚音,我為了讓她能儘快把握,就對她說,媽媽小時候冇好好學拚音,我的故鄉講方言,教員教我們拚音也不標準。你在黌舍學了拚音,早晨返來教教媽媽行不?我說得很誠心,圓圓一聽很歡暢,說行。然後她就每天把本身學到的東西回家教給我,我也認當真真地聽她給我講,當真地學。
比如偶然候我會從她功課本上找到一個弊端,而這個弊端是因為她在觀點上不太清楚而至,然後我假裝驚奇地說“這道題彷彿做對了,教員如何給打了錯呢?”因而我號召圓圓,看看是她做錯了,還是教員判錯了。在這個過程中,我既要裝胡塗又要指導她往精確的方向思惟,圓圓為了搞清楚是本身錯了還是教員錯了,她也會當真地和我一起來闡發,重新思慮觀點。成果當然證明是她把題做錯了,但她起碼改正了媽媽的“弊端”,這一樣讓她有成績感;同時,之前冇掌控好的觀點也根基上掌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