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客”乃粵式茶館中,專門在入口處迎賓,及指導來賓就坐的辦事員,凡是會以旗袍為禮服。)老邁點點頭:“那你給我說說旗袍是甚麼模樣。”
“這是此中一個能夠。”老邁收起他的胖指頭,“也有能夠是主動共同藏鏡鬼,測試酒精槍彈的結果。”
(“撲街冚家鏟”乃粵語的典範罵人組合。“撲街”凡是被譯作“混蛋”,其表意為趴倒在大街上,有死於非命之意,真正含義是“不得好死的混蛋”;“冚家鏟”中的“冚”與“闔”同音近意,“冚家”即“百口”。若單以字形解釋,不難發明“冚”是一塊棺材板蓋在山上,說白了就是一座宅兆。而“鏟”則有發掘之意,“冚家鏟”即百口都需求掘墓安葬。簡樸而言,“撲街冚家鏟”便是“百口不得好死”。)“你到底在辦公室裡搞甚麼鬼,開狂野派對嗎?”剛把房門關上,老邁就用胖乎乎的食指,往我太陽穴用力地戳。
我邊遁藏他的攻擊,邊辯駁道:“冤啊,任何有可疑的細節,我都已經詳細調查過。但是藏鏡鬼實在太奸刁了,幾近做到滴水不漏,到現在我們連思疑工具也冇有。”
我自問已細心調查每個可疑的細節,但仍冇發明他所說的縫隙,以是隻好持續孫子請他明示。
他悠然地泡了一壺茶,坐下來喝了幾口,才向我投以鄙夷的眼神:“如果這宗案子由小相措置,我就用不著在這裡跟你徒費唇舌。”
老邁在這個微不敷道的細節上大造文章,令我感到不解,因為他的猜測隻建立在一個不肯定的身分上。我們不能單憑這個不肯定的身分,便鑒定梁彩霞扯謊。
“梁彩霞又不是特種兵,那會無緣無端地弄得渾身是傷?”我不認同他的觀點。
“旗袍還分當代和當代嗎?”我不解問道。
又是一個奇特的題目,我越來越搞不懂他的設法,隻好持續照實答覆:“那得看場合,茶館知客的禮服,普通隻會開在膝蓋較上的位置。而夜總會那些媽媽桑所穿旗袍,會把大腿也暴露來。”
“你真是有救了。”老邁已經懶得罵我,直接說重點:“當代的旗袍跟民國期間的格式大同小異,最大辨彆就在於裙襬的叉口開在哪個位置。當代的旗袍普通會把叉口開在膝蓋以上,主如果為了便利行走。但這類格式的旗袍,在社會民風相對保守的民國期間,就隻要寒暄花纔會穿,大戶人家的閨女纔不會穿這類有感冒化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