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話歪批
可駭係數:★★
這天早晨,張上樓睡覺時,俄然見到徐的屍身直立而起,向他撲過來。張嚇得魂飛魄散,倉猝躲到樓下。
出處:《閱微草堂條記》
骷髏也惡搞
少頃,一婦人至,乃搏食之,撿其衣帶,得數金,取以付之,且告曰:虎不食人,唯食禽獸。其食人者,人而禽獸者耳。大略人天良未泯者,其頂上必有靈光,虎見之即避;其天良澌滅者,靈光全息,與禽獸無異,虎乃得而食之。頃前一男人凶暴無人理,然攘奪所得,猶恤其寡嫂孤侄,使不溫飽,以是一念,靈光煜煜如彈丸,故虎不敢食。後一婦人,棄其夫而私嫁,尤虐其前妻之子,身無完膚。更盜後夫之金,以貽前夫之女,即懷中所攜是也。以是諸惡,靈光消儘,虎視之非複人身,故為所啖爾。今得遇我,亦以善事繼母,輟老婆之食以養,頂上靈光高尺許,故我得而誘之,非以爾叩拜求哀也。勉修善業,當另有後福。因唆使歸路,越一日夜,得至家。
驅屍撲人雖可駭,但邪不壓正,惡人再放肆,也總有落馬的一天。公理之鞭,常常是被仁慈的人們握在手中。
神虎專吃惡人
典範溯源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挑著擔子的人穿過樹林,老虎跳起來想撲上去,俄然又退返來。又過了一會兒,一個婦女顛末這裡,老虎便抓住她吃掉了。神虎撿起婦人的衣物,內裡有幾兩銀子,取了給他,奉告他說:“虎不吃人,隻吃禽獸。那些被吃的人,是人中的禽獸。普通天良未泯的人,他的頭上必然有靈光,虎見了就避開了;那些喪儘天良的人,靈光全消逝了,和禽獸冇甚麼不同,虎便抓來吃了。剛纔阿誰男人,固然凶暴不講理,但掠取到東西,還用來撫卹他的寡嫂和孤侄,使他們不受寒捱餓。是以他的靈光瑩瑩像彈丸大小,虎便不敢吃。厥後的阿誰婦人,丟棄丈夫私嫁,還虐待她丈夫前妻的孩子,打得他體無完膚。又偷後夫的錢給前夫的女兒,就是她懷中照顧的那些銀子。因為這些罪過,她的靈光消儘,虎見她不再是人身,以是就吃了她。你明天能碰到我,也是因為善待繼母,乃至偶然停了老婆、孩子的飯來贍養她,頭頂上的靈光有一尺多高,以是我叫虎來幫忙你,並不是因為你叩拜我,求我的原因。你要極力多做功德,應當另有後福。”就指給他回家的路。他走了一天一夜,纔回到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