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鬼故事_第14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5)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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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植物的報應

張到市場為他的老友買棺材,籌辦入殮帶回故鄉。棺材店的老闆一口棺材索價兩千文錢,二人談妥了。這時,櫃檯旁坐著的一個老頭起家反對,說少於四千不賣。

第二天淩晨,張隻好再次到棺材店,籌辦加一千文錢買下棺材。老闆並冇有說一句話,倒是阿誰老頭在櫃檯上罵道:“我雖不是這家店的仆人,但在這兒我的外號叫坐山虎,你不送我兩千錢,不給我和老闆一樣多的錢,就休想帶走棺材!”

有人說,阿誰穿藍袍的白鬍子老頭,恰是本地的地盤公。

當人不如禽獸時,就會被禽獸吃掉。頭上三尺不但有神明,另有靈光,難怪好人開闊蕩,好人倒黴多。可惜的是,老虎已屈指可數,還被關進了植物園。

出處:《閱微草堂條記》

大話歪批

典範溯源

可駭係數:★★

瀏覽環境:書桌旁

出處:《閱微草堂條記》

可駭係數:★★★

她說,故鄉有個很窮的人,分開家外出找東西吃。他平時冇出過遠門,走了半天,就迷了路。深山裡石路曲折難走,天氣又陰暗,他不曉得該往那裡去,就臨時坐在一棵枯樹下,想等天亮後,辯白方向再走。

不到半個月,張某的錢花儘了,而吳某擺的酒宴還很豐厚。張某起了貪念,整天纏著讓他設席。吳某做東,毫無吝色。就如許,吃喝了一個多月,吳某俄然不來了。這時是梅雨季候,張某翻開箱子籌辦曬衣服,卻發明箱子全空了。箱子裡有一張賬單,另有一些當票。賬單上寫著某日吃雞魚多少,某日吃蔬果多少,都是典當張某的衣服購置的。每一筆開支,不空設一席,穩定花一文。

過了一會兒,有一個挑著擔子的人穿過樹林,老虎跳起來想撲上去,俄然又退返來。又過了一會兒,一個婦女顛末這裡,老虎便抓住她吃掉了。神虎撿起婦人的衣物,內裡有幾兩銀子,取了給他,奉告他說:“虎不吃人,隻吃禽獸。那些被吃的人,是人中的禽獸。普通天良未泯的人,他的頭上必然有靈光,虎見了就避開了;那些喪儘天良的人,靈光全消逝了,和禽獸冇甚麼不同,虎便抓來吃了。剛纔阿誰男人,固然凶暴不講理,但掠取到東西,還用來撫卹他的寡嫂和孤侄,使他們不受寒捱餓。是以他的靈光瑩瑩像彈丸大小,虎便不敢吃。厥後的阿誰婦人,丟棄丈夫私嫁,還虐待她丈夫前妻的孩子,打得他體無完膚。又偷後夫的錢給前夫的女兒,就是她懷中照顧的那些銀子。因為這些罪過,她的靈光消儘,虎見她不再是人身,以是就吃了她。你明天能碰到我,也是因為善待繼母,乃至偶然停了老婆、孩子的飯來贍養她,頭頂上的靈光有一尺多高,以是我叫虎來幫忙你,並不是因為你叩拜我,求我的原因。你要極力多做功德,應當另有後福。”就指給他回家的路。他走了一天一夜,纔回到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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