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姓……”
“晚報上報導了這個案子,並且寫得非常詳細,但是它冇有提到關於那枚戒指的事,如許便好。”
“冇有。”
我倉促翻開他遞過來的報紙,隻見“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側上,寫著:“明天淩晨在布裡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金戒指。請喪失者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大夫處認領。”
“你想認領戒指的會是誰呢?”
“這冇甚麼。不過,如果真有人來認領,我可冇有戒指。”我答覆說。
“甚麼老太婆,我們兩個纔是真正被騙被騙的老太婆呢!”福爾摩斯憤恚地說道,“我們被人騙了,竟然還不曉得。我想那小我必定是一個奪目無能的小夥子,並且演技相稱的高,能夠稱得上是一個地隧道道的演員。他曉得我會跟著他,以是使了一個金蟬脫殼之計,偷偷地溜了。這些足能夠證明,阿誰凶手毫不是伶仃一人,他身邊有很多的朋友,都情願幫他。看來,那小我冇有我們設想得那麼簡樸。好了,你從速歸去睡吧,你也夠累的了。”
我遵循福爾摩斯的表示對她說:“這個戒指是你的,很歡暢,現在終究物歸原主了。”
“必定是阿誰穿方頭靴子、棕色外套的紅臉男人。即便他不來,他也會打發一個同謀者來。”
“是菲利普·特克羅伊,也不曉得這是個甚麼人物。書的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墨水早已褪了色。不曉得這位威廉?懷特是甚麼人,大抵是十七世紀某位講究實際的狀師,就連他的筆跡都帶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們的客人來了。”
“我來對於他就行了。你有兵器嗎?”
我聽了他的話,感到確切是很累,以是就回到本身的寢室睡覺了。福爾摩斯單獨坐在火爐旁,思慮著阿誰題目。婉轉的琴聲又在黑夜裡響起,像是在輕聲傾訴。
“莫非他不會感覺這太傷害了嗎?”
“亨茲狄奇區,鄧肯街十三號,離這裡很遠。”
“千萬不能讓蘇格蘭場的差人曉得這件事。”福爾摩斯說著,坐在了椅子上,“他們必定會藉此機遇抨擊我的。但是,即便他們嘲笑我,我也不怕,我遲早會挽回麵子。”
我走進寢室,照他的話把槍籌辦好。當我動員手槍回到起居室時,餐桌已經清算潔淨了,福爾摩斯正在有興趣地盤弄他的小提琴——這是他最喜好的消遣。
“這類說法未免太平常了吧。”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