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菲利普·特克羅伊,也不曉得這是個甚麼人物。書的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墨水早已褪了色。不曉得這位威廉?懷特是甚麼人,大抵是十七世紀某位講究實際的狀師,就連他的筆跡都帶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們的客人來了。”
“華生大夫住在這裡嗎?”一個清楚但刺耳的聲音問道。我們冇有聞聲仆人是如何答覆的,但我們聽到了關門聲和有人上樓梯的腳步聲,那腳步聲遲緩而又拖遝。我火伴聽了一會兒,臉上暴露了驚奇的神情。腳步聲沿著過道漸漸過來,接著就響起了悄悄叩門聲。
“我的琴如果換了新弦會更好。”他說,“你把手槍裝入口袋裡。那傢夥到來時,你要裝成若無其事的模樣,其他的交給我來措置。不要緊盯著他看,以免打草驚蛇。”
忙了一上午,我本來衰弱的身材更覺倦怠。下午福爾摩斯去聽音樂會,我躺在沙發上想小睡一會兒,但是如何也睡不著。上午產生的各種事情,仍然磐桓在我的腦海中。一些希奇古怪的胡想和猜測困擾著我,如何也揮不去。一閉上眼,阿誰死者可怖的麵龐就閃現在麵前。那張臉給我的印象太深了。從這點來講,我還真得感激阿誰殺人凶手,如果說邊幅能代表一小我的罪過的話,那就是在說像依瑙刻·丁·德雷伯如許長相的人了。不過,我還是以為公理應當獲得蔓延,因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敗行不能和凶手的罪過相抵。
我倉促翻開他遞過來的報紙,隻見“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側上,寫著:“明天淩晨在布裡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金戒指。請喪失者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大夫處認領。”
我遵循福爾摩斯的表示對她說:“這個戒指是你的,很歡暢,現在終究物歸原主了。”
“我從戎時用過的左輪手槍還在。”
“這冇甚麼。不過,如果真有人來認領,我可冇有戒指。”我答覆說。
回聲出去的並不是我們所預感的紅臉男人,而是一個滿臉皺紋、走路盤跚的老太婆。她出去後,彷彿被屋裡的燈光照花了眼。行過禮後,她站在那邊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著我們,手指哆顫抖嗦地在口袋裡摸索著。我看了我的火伴一眼,見他一副悶悶不樂的神情,也隻好裝出若無其事的模樣。
他剛說到這裡,門鈴就響了起來。歇洛克·福爾摩斯悄悄站起家來,把椅子朝房門那邊挪了挪。我們聽到了女仆走過過道,接著便聽到了她開門的門閂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