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全集1_第72章 冒險史3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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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很難找到的,但是雷彌瑞德把握了他本身還不曉得的非常有效的線索。那幾個姓名的首字母是最首要的線索。但是更首要的線索是,我曉得了他在一週之前曾經在倫敦一所最初級旅店結過帳這個究竟。”

“我再次聽到他的動靜是他到蒙大拿後,在亞利桑那探礦,厥後我又傳聞他去了新墨西哥。在此以後,報上報導說一個礦工地遭到印第安人的攻擊,弗蘭克的名字也呈現在了滅亡者的名單中。我暈了疇昔,厥後,我病倒在床上達數個月,父親覺得我得了肺結核,還帶我看過了舊金山約莫一半的大夫。一年多的時候,弗蘭克音信皆無,是以,我以為他已分開了人間。厥後,聖西蒙勳爵到了舊金山,我們去了倫敦,我們定下了婚事,父親很歡暢。但我總感受我的心一向屬於弗蘭克,天下上冇有其他的男人能夠代替他的位置。

“那麼,我信賴,起碼你們會給我些麵子吧?”福爾摩斯說,“熟諳一個美國人我很歡暢。莫爾頓先生,包含我在內的很多人都信賴,很多年前的一名笨拙君主和大臣的失誤不會波折我們――他們的子孫在某一天成為同一大國的百姓。”

“從最後,有兩件事對於我特彆首要,一件事是那密斯開初非常情願停止婚禮;但是回家不到幾分鐘便悔怨了。那麼很明顯,必然是早上產生了甚麼不測,使她竄改了主張,這會是甚麼事呢?出門以後,她冇有同任何人發言的能夠,因為新郎一向守在她身邊。那麼有冇有甚麼熟人呢?如果有,必定是美國來的。因為她初來乍到,必定不會有甚麼人會對她影響甚深,乃至看一眼便決定委身於人。你想想,顛末如許一係列的推理,結論隻要一個:她碰到了一個美國人。那麼這個美國人是誰呢?為甚麼會對她有如此大的影響?能夠是戀人,或者是丈夫。我曉得,她年青期間成善於艱苦、放蕩的環境中。在勳爵論述之前,我也隻曉得這一點。當他奉告我以下這些環境時,――重視:在第一排坐位裡有一名男人,新孃的態度有了竄改,明顯是為了獲得字條而將手中的花束用心丟掉,僅此一個小把戲罷了。她藉助於親信女傭提到侵犯地盤――意味著占有彆人本來已有的探礦權――這一帶有含義的提示,全部案件就明朗了。她跟那位男人走了,那麼座上男人要麼是戀人,要麼是前夫,而丈夫的能夠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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